您好,我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于对很多法律条款不明晰,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时糊涂的就签了合同。 1、5月份签合同,当时没有取得学位证就签了1个月的实习合同,同时公司让我签了7月1日起的劳动合同,当时并没有到7月1日,他让我填我就填了,法律允许提前签订合同么?同时,签合同时,公司并没有制定人事人员和我们谈细节问题,把我们放在一个屋子里,而且不停地催促我们快点儿填,不给我们充足的时间查看合同。 2、我签的工作地点是北京,职位英语教师。后来公司领导说看中我的潜力,想把我外派广州区锻炼,按管理培训生培养,回来会有更好的发展。当时觉得是个机会就去了,到广州我做了许多英语教师这一职位之外的工作,比如市场、课顾等,但却未接受公司有关这一方面的正规培训,很吃力和痛苦,但也做出了些许成绩。挣扎半年,主动提出回北京,公司拖了好久才同意,在这期间他承诺我已为我申请升职,工资奖金如何计算都已说明(但仅限于口头)然而有一个月我达到标准,他又因我要回来做的没有之前好而取消之前所承诺我的薪资。我现在回北京,公司重头让我从英语教师做起,并没有之前承诺的发展,薪资甚至比在广州低。(我公司并没有员工的带薪假,经常要求我们在休息日工作却无加班费) 我现在要提出辞职,希望律师帮我指正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所剥夺的权益,我该如何维护?他是否有违法之处,我签了3年,可以因此不交违约金么?(现在很多公司钻法律的空子,希望老师能给予中肯的建议)十分感谢!
当初公司在长沙的负责人讲:只要不做对不起公司的事过几天就签合同,肯定会让你做下去,虽然你没干过这行,然而今天他就说我销售不好叫我走人,他当初讲相关费用都能报销,现在就什么要三个月后才能报,而你没做三个月就不能给你了,。我是无过错方,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怎样举证
使用期已经提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都两星期了,公司一直说领导没批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使用期已经提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都两星期了,公司一直说领导没批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错了哈,是试用期不是使用期。本人刚毕业对劳动法不太了解,毕业证和学位证也被公司收去了,公司还说要付违约金,要不要给,新找的公司说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能去报到,希望大家帮帮忙。
企业和招生贩子联合办学收取高额培训费,又不兑现承诺该怎么办?
武汉某知名媒传企业与社会招生贩子联合办学,由招生贩子负责向社会招生,企业负责培训,为期三月(从七月19日起),收费5000元(据了解其中招生贩子有1000元回扣)。招生时承诺收为该企业上班,上班时间是8小时制,购买五险,有双休。但学习快两个月时,该集团领导说以后上班时间是24小时对班挖,没有固定休息日。培训完实
有个外地老板在我家这里开个公司,下设两个矿,我被聘去当其中一个矿的保管员,公司有好几个经理,其中聘请我的是个管材料的经理,当时说定月薪1400元,与他们属下另外一个矿的保管员一样。同时也和我的前任保管员是一样的待遇。可是我干了两个月以后 ,才开第一个月的工资,只给我1000元,我去找他们,其中管财务的经理说
在试用期内公司不按之前承诺的薪资支付工资,还借口说与当前的项目切入不是很紧为由要求降薪,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
问对方欠了我三万多,分了三次给我一万多一点,现在地方不愿意在承诺还款期限了,我私自拉他们的东西抵押违法吗,我手上有地方的欠条和签收的货款单。
我在一家电子公司任储备干部,原先应聘的时候给我的承诺是试用期2200元一个月,第二个月是2500元,并且是做管理人员或是技术人员都行。可是上班的一星期后才知道这加公司实行的是上班28天制度而且一星期只有星期三、六、日不加班“很多时候不加班也要连班也就是一天9个小时制度”而且还叫我从基层做起“就是打杂”一个月下
单位口头的承诺,也认可该承诺。但就是说现在已无法兑现怎么办? 原单位在江苏,上级公司需要调过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通知。因原来是工人编制,承诺过来后按照管理岗位可55岁退休,但因自己对这个不是很明白,从告知到来深圳只有6天时间,未办理相关的手续,只是双方当时领导的一个口头约定。现在到50岁了突然提出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