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于6月19日老板说公司无法经营下去了,要关闭。但是其本人并未到公司来处理。 因欠村委房租等,村委发出通知,如我们公司老板三天内不出面处理,则作为逃匿。结果五天后都没出现。现我们员工要求除发工资发,也要求工龄补偿。 我想咨询:1.像此这情况,我们能否拿到补偿。 2.老板是否算逃匿,因为老板一直都有电话联系我们,甚至到大伙领工资解散那天。 3.现在村委给我们垫付工资后,我们是否还可以申请仲裁拿到工龄补偿等,官司可能打赢
公司补缴保险只能补缴养老保险这一项,其它四项是否可以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补给员工
公司迫于形势给我们补缴社会保险,但是我去社保局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社保局的人说补缴的保险就只能补缴养老保险一项,其它四险是无法补缴的,想请问一下这是真的吗? 如果是,那么由于公司违法在先没有依法为我们按时足额缴纳保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让公司把不有补缴的四险以支付现
台资企业欺负大陆员工,变相要员工自己辞职,达到公司不进行经济补偿的目的
杭州友高叉车公司,是香港上市的友佳集团的分公司,今年遇到经济危机,厂里开始大量裁员,先裁工作年限短的,对于3年以上的实行挤兑政策,把你调到很差的部门,目的让你自动辞职,公司不用经济赔偿。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工作7年了,从生管调到去做油漆工,合同签的是生管,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人是09年4月22日结束哺乳期。但公司在09年3月16日让我签了,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通知书,也就说4月22日我便下岗了。本人是04年6月进入这家公司的08年4月22生了宝宝。之后应该是08年8月重回公司上班的,但在08年7月底接到公司电话说要解雇我,后来我便提出的赔偿问题。公司计算后不愿意支付赔偿金于08年8月17日回去上班。但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我是以2008年12月12日入职,当时签订的是3年的合同,无试用期,2009年6月,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和法人,应公司要求,于7月1日又重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原合同作废.8月18日被突然遭辞退,并当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接时领导口头上承诺会补我额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工作交接完后,因已超过下班时间,就于第二天办理辞退手续.可办
工作3年了,公司以工作失职辞退我,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是否正常
在公司已经工作3年了,这三年中工作日每天都要加班半小时,没有加班费;第一年每周六还要加班半天,每月只给200元的加班费,其他没有任何补偿,最后公司以我在工作中失职为由辞退我,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应该如何处理?是仲裁快?还是法院起诉快?是否有法律支持我?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
我是08年进入该公司,至今已工作两年多了,但公司一直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也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现在如果我以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该怎样计算?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