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给别人担保,贷款人没有及时的还清贷款,所以法院把我存在银行里的钱全部没收,但是贷款人及时还清了贷款和利息,我现在去向法院索要钱,法院的人说,我银行里的六万元其中的三万多元用做了诉讼,等费用。还剩下的钱,也已法院现在没钱而不给!您说我该怎么办?我这六万元钱能分文不少的要回来吗?请律师指点!
银行抵押房,产权证上的人已死亡,贷款未换清,法院强制拍卖,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银行抵押房,产权证上的人已死亡,贷款未换清,法院强制拍卖,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我姐夫瞒着我姐,把家里的房产证,我姐的身份证等证件拿到银行贷款。还在外面请一位女士冒充我姐到银行签字。现在贷款到期了,我姐夫又还不出。银行就起诉到法院,要求把房子拍卖。请问银行有权利吗?房产是他夫妻共有的。我姐夫又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在俩人借条上写上我的名字,乙方没还钱,法院去银行把我的钱扣下应该吗,我能要回自己的钱吗
甲方把钱借给乙方,我对这俩人都认识,他们让我把名字签在欠条上,也没标是中间人,也没说是保人,后来乙方没还钱,甲方找到我,我只告诉乙方的去处,而乙方没有钱,甲方起诉了法院,令他在期限内还,他也没换,法院找到我,我写了一张字据,如果乙方跑了或者找不到我负责还,而有一天我去银行取钱,发现自己的钱被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