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品牌的销售人员,解决客诉的过程被电视台非正常拍摄请问这样他们是否属于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前两天电视台播出一则新闻,内容是{有一女的利用他人照片到处行骗,给人介绍婚姻`````},但中间说的他人照片正是本人的照片,电视台没有处理过照片,直接把本人照片好几张播出去。虽然说内容说明过只是利用这照片和本人无关。但现在身边的朋友好几个都看到都以为是本人做的事情,想问,这样是否侵犯了本人的权利?该怎么处
09年三月博美整形医院利用虚假广告 诱骗手段让我花费五万整形 ,事后被我发现乱收费15000元.协商两月无果.本人气恼.09年8月13日下午本人戴着帽子.墨镜 .上身只穿胸罩 .下身穿牛仔短裤.肚子上写;博美整形欺骗诈人;胳膊上写虚假广告骗人;腿上写;乱收费。站在医院门口.20分钟左右警察和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几乎同步赶到
前几天我拍了一套写真,写真馆当时签的协议只是说同意发布在他们公司的内部网上,但是后来我发现在别的网站上也有我的照片,但是写真馆并没有告诉我!请问这样是侵权吗?急急
我是深圳市一酒店的员工,之前为酒店拍摄了宣传片,没有任何报酬,现在酒店将宣传片放在了优酷、土豆上,而且还制作了DVD碟片分发给一些旅行社。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肖像权,我是否可以起诉酒店?如果起诉,胜诉的几率多高?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印制宣传册一万份,首页图像却是我的照片,以前在该公司做事,没好怎么说,现在我离职了,是否有权利要求他不能再用。另外由于我离职,公司要扣我的一个月工资。我是不是在讨回工资的时候,还可以起诉他侵犯我的肖像权,并对所发出去的宣传册,给予我一定的补偿?
我女儿,高一的学生。在上课期间被一陌生男性叫出,并且强行对该女生拍照,该女生制止阻挡,该男性就对其进行肢体上的拉扯,将女生的手勒红,事后女生情绪很差,精神受到影响,手上也有伤痕,她现在很恐慌,害怕该男子再来学校找麻烦。这是否存在侵犯肖像权?其监护人能不能要求侵害者进行精神损失赔偿?另外我想请教律师,
在瑞金医院特需门诊大楼门口停车,由于没有任何标示告知停车点具体位置,所以就选了比较空旷的也没有阻挡任何其他车辆行驶的位置停车,办完事下来,看到本人车的三面玻璃窗被贴了每张30厘米见方的纸,上面写“违章停车”。请问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个人财产的安全,是违法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