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和男朋友在一起过了很多年(很多人都知道)并没有结婚,男方由于某些原因几次借了我朋友的钱并且打了欠条(欠条还在我朋友手里),但现在那个男的欠了很多人的钱就跑了,找不到了,就在大家都在找他的时候发现了他还和另外的几个女人也有关系,也欠她们的钱,现在只知道他和另外一个女人藏在一起,但不知道藏哪
我们公司,以前有个女的做供销的,私吞了比货款。后来打官司也打赢了。不过钱当时没拿出来,只立了张借条。但是至今都不还钱,后又打官司,官司也赢了,却一直执行不到。对方理由很简单,他们不是法律夫妻。丈夫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他们家的经济也全丈夫掌握~~~(这夫妻有1女儿,今年14周岁) 现在该怎么办呢?
1、基本情况:夫妻双方均已超过50岁,以前结婚时为办结婚证双方在单位都打过证明(现手续已遗失)但结婚证未办理,而户口簿上为一家三人户口(夫妻育有一女); 2、双方有一处房产,房产是在结婚后妻子所在单位内部职工分房时购买的(女方向亲戚借了部分钱),房屋产权在妻子名下,房产购买后由一家三口共同挣钱换款; 3
我与老公1990年同居,1991年7月生下一儿子,1993一同去民证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前几年因为结婚证弄丢了,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的时候总要去档案局调出档案并开具证明,才能办理。为了能方便使用结婚证,所以去民证局补办,但是查底案的时候,他在我们登记日之前有与她人的登记记录。20年来我们是一直以家庭的形式共同生活在一起
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债权人陆续借了11万元,都是由甲经手借款,并用于家庭购房等共同开支,其中6.5万借款有借条。离婚时双方协议上写明债权人的债务中6万由甲承担,由于乙不愿承担债务,想抵赖,于是另5万没有列入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没有其它债务,由于乙握有甲把柄,成功胁迫甲签字并离婚。 后债权人追讨11
1994年以前同居的夫妻,至今未办结婚证。丈夫现在要把其名下房产转到妻子名下,请问,只需办理简单更名,还是算销售呢?
结婚前,女方有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50万,婚后,男方要投资等问女方索要这50万作为原始资金,应女方要求写下了50万的借条,借条中注明次财产为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如遇婚姻破裂等问题需男方偿还,如不能偿还则用先在男方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先婚姻破裂能否要回这50万?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无工作,社保钱男方有义务缴纳吗?如果不缴纳,女方在外借钱缴纳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无工作,社保钱男方有义务缴纳吗?如果不缴纳,女方在外借钱缴纳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我老公在我们婚姻延续期间,背着我找人去信用社办理了贷款,并且贷款是找人代签的,我并不知情,贷款我也一分钱都用。我想请问一下,要是我和老公离婚了,这个债务我需要偿还吗? 少写了一个字,贷款我一分钱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