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家老房子占地拆迁,当时分了两套房子,一套登记的是我父母两个人的名字,一个登记的是我和我奶奶的名字,前段时间办理房产证,有关单位说需要我奶奶的子女先做放弃遗产的公证才可以。但是目前我和我母亲与我父亲有些矛盾,他想要把写有我名字的那套房子收回去,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我应该怎么做?
我父亲原有的房子拆迁了,此房我父亲从80年以来一直是户主,现在政府分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给我家已经有将近6年时间了,我爸的妹妹突然想要,在我家耍赖可以吗?
以老人的名字在农村购买的房子,(家里有6个儿女,是二女儿拿钱买的房子),二女儿是城市户口,老人走了以后房子归二女儿所有吗?需要立遗嘱证明吗?城市户口有继承权吗?
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女方以离婚为理由要求变更房产证,最终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并达成协议,如女方先提出离婚自动放弃房子的产权。婚后一年多女方离家出走提出离婚,但要求男方起诉。请问如男方先提出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利获得房子的一半产权。
男方与女方已经登记, 登记 后,男方父母付全款买房给,女方未出钱,因为新婚男女,感情好,在房产证上,是新婚男女的联名,请问,这个房子,在法律是,是属于男女双方各站一半吗?
问 题: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够买一套价值70万的房子,男方父母与男方出资30万首付,女方父母出资10万,然后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30万,但在每个月还贷上,每月都由男方付房贷(不能提供证明,因为是由男方每月拿现金存银行来还贷),现在办理离婚,拿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男方家属于拆迁户 没拿结婚证前 男方跟女方家保证了 房子都给我们夫妻两 我们拿了结婚证 过了3年 房子下来了 可是男方家的老妈又反悔了 不愿意写我们夫妻的名字 非要写老太婆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我怎么保证我们自己的利益 说到底 老太婆是不愿意把房子给我(拿了结婚证3年的儿媳妇)
我和我女朋友即将要买房,由于女朋友不是昆明本地人,在签合同的时候不能和我一起在购房合同上签字。首付是由我们家付款,以后的贷款由我们家和女方共同承担,其中女方承担三分之一。我有以下问题: 1,如果我们在结婚登记后,房产证还没有发,结婚后这个房子是不是我们共同所有。 2,如果房产证在结婚登前就发了,而且只
父亲跟儿子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双方各出一半钱),房产证上亦是父亲和儿子两个人的名字,买房后儿子才结婚,想请问,儿子的老婆是否拥有该房的产权?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儿子、儿媳对父亲不孝,未尽到一个做儿子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父亲现年50多岁,鉴于儿子对父亲未尽孝心,若父母亲百年逝世,想将自己的一半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