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兆雅镇的一个农民.我们生产队只有约120亩水田和旱地,最近被政府征用约60亩.其中大部分是水稻田.我们那里重要看水稻田的,因为我们是丘陵旱地就没什么大的用处,我们又是也水稻为主食.这样一 征用下来我们人均占有水稻天的量只有1分多点.政府4万8一亩给我们征用.我们问到我们农民这样生活不下去.政府说:我们村约有150人人均可以分1万9就可以拿去银行存起后一年的利息可以买6到7百斤谷子就可以维持一年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生产队82年土地改革就自信分为三个小组,但还是同一个生产队.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人农户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大大高于其他.对于这次分配征用费问题有的弄户要求按小组分配.有的要求按整个生产队统一按人均分配.不知道国家有关规定是按什么分配的?
我是河南某县的农民,厂矿征用我们的坡来建厂,占了村子里几户人的坡,并不是所有人。我们是有国家发给的林业证的,也就是说他们要占坡是不是要经过我们的同意?生产队队长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也没看林业证,私自跟厂矿签订了使用合同,这样做合法吗?而且签订的合同也不让农民见到,请问律师,队长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政府征用土地有没限制?以及征用土地用于道路基础建设最大征用面积有限制没有?还有就是被征用的土地而没有被投入道路基础建设的土地应当如何处理,是不是应该给予农民除了以道路基础建设的名义而征用的补偿外的一些补偿?例如政府在几年前以道路基础建设的名义而征用土地补偿农民一部分钱,而在几年后道路修好了,但是所剩
1:工作变动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要求领导开具书面通知遭到拒绝。 2: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需调往外省市工作,如员工不服从调动者被强行要求辞职。 3:用语言威胁员工,强行要求员工服从,并扬言随便告发。 4:未遵守劳动法规定,所有已签署劳动合同员工都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备注:劳动法规定雇佣双方
政府要强行征用土地,对有意见者进行施暴并拘留,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当时警察在场,但未做出反应,反而对一旁正用手机照相的村民进行逮捕。
我们生产队由于建工业园要进行拆迁赔偿,但是生产队的大堰塘和地坝在我们队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队长划在了他的兄弟姐妹头上,现在我们队员生产队的东西什么都得不到,不知道这是否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的住房土地证是征用[1994年向生产队征用],现开发商开发。应怎样赔赏我才对。
我的住房土地证是征用[1994年向生产队征用],现开发商开发。应怎样赔赏我才对。
十五年前,我们村由老村迁到新村,因为老村是地坑院,生产队想把它改成良田,但队里没有资金,就由队员自己出资改造,生产队承诺谁家改造可免费承包20年,签有合同。如今国家修路占地, 但合同还不到期,生产队现在不想给队员任何补偿。请问我们跟生产队签的合同有效吗?我们该得到赔偿吗?
你们好!我们这里要扩建飞机场,要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拆迁我们的的村庄,但是政府还是按照2008年的《办
你们好!我们这里要扩建飞机场,要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拆迁我们的的村庄,但是政府还是按照2008年的《办法》给我们补偿,我们该怎么办?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我们知道已经有新的补偿标准出台,可是政府就是一味要我们老百姓自己找新办法给他们看,真是郁闷啊!
我们村土地被政府征用`我们现在的娃娃2到5岁的娃娃该不该得全款赔偿
我们村的土地是去年2010年10月28号被政府征用,11月10号国家批准征用的。因为国家规定土地30年不变,而我们村所有村民上报签名表决愿意5年一小变,政府同意,国土局认可。2005年的时候已有一批人得到该福利,因当时是分土地没有任和人反对,现在国家把土地征用,是分钱拉就有百分之80的人不同意分给娃娃拉,要分也只能分一
我们是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我们这儿于2009年4月拆迁,土地用于修区医院。到现在我们依然没有签订协议。原因如下:1、政府赔偿实行的是2004年的90号文件,我们认为其中的赔偿条款严重与现在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协调。比如过度费,每人每月80,而在当地租一套安置小区的清水房也要500一个月。2、在征地前,政府没有找任何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