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没有一起生活,个人收入也由个人支配。女方无工作但是有经验一家网店,网上资金截止到结婚这天是有记录的,关于婚后收益有一部分是由婚前投资成本,然后收益所以实际收益是 收入-婚前投入成本计算得出,法律是否承认?比如提供婚前的进货单之类的。
女方将婚后收入的收益部分加上投入生产转化为成本库存以及生产支出,实际收益几乎没剩什么了或者说不多了,然后女方的日常开销也是从网上购买有记录的 离婚的时候,这部分开销比如进货成本运营成本以及女方购买的鞋子衣服等日常个人用品 ,是否算做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部分是否是从婚前个人财产中扣除还是说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
我需要知道的是如果是认定为个人财产要从婚前个人财产中扣除并且不影响到夫妻财产的认定,那么哪些东西像我这种情况 是女方婚后购买在离婚中划为女方拥有 但是又能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的?
如果划分财产 库存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法院如何判定?产品库存是作为女方日常运营中必备的要素。
另外还有一点关于,库存有损耗和报废的问题,如果库存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损耗和报废,需要提供一些什么证据
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愈,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与患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近亲属
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愈,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与患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近亲属,还是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都可以呢
姥姥生活不能自理,舅舅起诉我妈一起养我姥姥,我父母离婚,母亲没有经济来源,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
我家是农村的,我姥姥一共三个孩子,我妈是大女儿,我舅在家排行老二,我姨是老三,但是我姨于2006年因车祸去世。姥姥家的房子自从姥爷去世以后就被舅舅给卖了,姥姥跟舅舅一起住,姥姥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舅舅起诉我妈要求一起养我姥姥,要么每年给我姥姥一万块钱,要么我妈养我姥姥半年。我母亲和父亲离婚了,母亲58岁了,
当初喝醉酒和她发生了关系,后来她怀孕了就结婚了,但没有领结婚证,婚后她处处管我,是在没法在一起生活了
当初喝醉酒和她发生了关系,后来她怀孕了就结婚了,但没有领结婚证,婚后她处处管我,是在没法在一起生活了,现在认识了一女孩,感觉俩人挺合得来,为了我好也为了她好。想解除同居关系,可是她不同意,还拿着我和那女孩的照片说是证据,不同意,改怎么办啊?她改多次把那女孩的照片电话公布的贴吧里面
婚后无贷买的房子,产证女方一人名字,并且产证上面注明个人独有,这个算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算共同财产,如何才能变成个人财产?做夫妻财产约定就可以么?要不要公正?
我们公司想推出一款地方性的折扣卡,通过网上帮助商家推广他们的店,然后现实中他们对持有我们公司折扣卡的消费者给予折扣。 但是有些商家享受了我们的服务,却没有给持有折扣卡的顾客折扣,现在我们想在合同上添加违约责任,能否给与一些建议,最好是可以有详细的条款,谢谢! 还有,合同上如何规定可以尽可能的保证
我们公司想推出一款地方性的折扣卡,通过网上帮助商家推广他们的店,然后现实中他们对持有我们公司折扣卡的消费者给予折扣。 但是有些商家享受了我们的服务,却没有给持有折扣卡的顾客折扣,现在我们想在合同上添加违约责任,能否给与一些建议,最好是可以有详细的条款,谢谢! 还有,合同上如何规定可以尽可能的保证
结婚领证以后 没有一起生活 女方无工作,离婚可以分割男方的工资一半么?
领结婚证以后 2人未在一起生活,女方在结婚前就失业,男方每月有万元左右的收入,在有婚姻关系期间,男方每月还的公积金贷款和工资,是否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否可以索取一半。另外如果要索取女方是否需要去男方公司索取工资收入的证明?如果被拒付女方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让男方支付? 如果男方在离婚期间将
结婚领证以后 没有一起生活 女方无工作,离婚可以分割男方如果转移工资财产怎么办?
领结婚证以后 2人未在一起生活,女方在结婚前就失业,男方每月有万元左右的收入,在有婚姻关系期间,男方每月还的公积金贷款和工资,是否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否可以索取一半。另外如果要索取女方是否需要去男方公司索取工资收入的证明?如果被拒付女方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让男方支付? 如果男方在离婚期
结婚以后没有住在一起,期间的日常开销在法律上属于什么?离婚后如果判定?
结婚后从来没有共同生活,期间分别生活的日常购买开销如何判定?各自经济各自支配的状态。如果一方使用结婚后自己的工资收入购买如服装 电器之类的,离婚的时候怎么计算? 那么离婚分割 服装之类的支出就是算是在婚前个人财产扣除,与婚后个人收益无关?那么如果分开居住的话,日常个人生活用品的开销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