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无固定期限的员工,现因为我的岗位被划转到另一家公司,现公司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而转入到另一家公司,这种情况下我能从原公司得到补偿金吗?(我的工龄也是一起被转入另一家公司的)
我现在是在哺乳期,宝宝7个多月了,我休完产假上班发现我的职位让别人给顶了,公司领导给与的答复是让我继续休息发基本工资,2-3个月解决工作问题,可3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解决拖着,因为我以前的职位青岛只有一个名额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是正式的,我想让公司给与我赔偿解除劳务合同,请问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上班工资在320
我爱人在199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14年零2个月,于2010年6月8日离职,该公司现因经营困难于2010年5月把公司转租给他人,原在职的员工跟公司协议要求经济补偿,现该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通知员工签订终止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请问,我爱人的这种情况该不该得到这种补偿? 问题补充: 该公司原来没有帮员工
我从2005年5月15日开始在公司试用,从2006年2月1日起正式入职,公司开始给我上保险什么的,2007年1月1日起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2009年12月份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来我发现已经怀孕,预产期是2010年7月22日,现在公司刚刚于7月1日起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目前给出的协商方案是,合同 到2010年11月30日终
2007年1月签一年合同(2007-2008);2008年1月又续签三年(2008-2011)。2010年9月30日单位转手更换业主,而我正好产假5个月。单位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给我赔偿,以及赔偿哪些项目,各应该赔多少啊!
本人于2008年10月入职,7个月以后公司开始缴纳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2010年9月休完产假后,公司提出没有工作岗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经济赔偿,目前尚在哺乳期,谢谢@!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