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2009年死亡,现有一未成年女儿,丈夫生前是一家公司股东,当时这家公司章程里没有对股东死亡股权处理文字说明,我也一直未办理股权继承和变更手续。现在这家公司在章程中加上了对死亡股东股权处置说明,“股东死亡后其股权不能继承”这一条。 问:1、我现在能否还能按《公司法》继承丈夫的股权吗? 2、我现在能否继续享受股东的权利吗?
小姨夫是公司原始股东,去年因公殉职,小姨夫的儿子也就是我表弟现在继承了他的股份。原本公司会每月发给原始股东1000元钱,但是自从我表弟继承股份之后就没有享受到这个待遇,公司给的理由是我表弟不是原始股东。请问公司的理由站得住脚么?
律师:你好,我母亲(丧偶)于2003年与继父(丧偶)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当时居住的是继父的平方,2004年继父卖了平房购置了楼房,于2006年取得的房本,房本户主是继父的名字,2012年初继父因为突发性心脏病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继父的子女与我的母亲因为这套房子继承问题起了纠纷。继父的子女认为:房子是卖
情况:两个老人生有三子一女,二儿子和小女儿出嫁,老人将老宅传给大儿子,但是一直住在三儿子家里。六年前三儿子交通事故意外去世。问:1.三儿子女儿和妻子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2.事故当年两老人并未提出分儿子遗产之说,请问六年后的现在他们提及,是否还能分得遗产?ps:三儿子的房子是自己与妻子一手建造,爷爷当年并未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本公司由我婆婆跟我公公注册的,出资500万,后来婆婆怕公公经营不善所以不当股东,于是公公就让我当股东了,占公司股份的20%,可现在确实经营的不好,还向银行贷款了500万,请我如果实在还不是向银行贷的款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还有我根本就没参加过公司的任何经营,账也从来没从我卡上走过。现在我
律师,您好,我婆婆95年再婚,婚后购得一间房屋。03年婆婆去世,当时未分割房屋。12年,她再婚的老伴也去世了,但该老伴在05年立下遗嘱并公证,将我婆婆和他名下房屋,全部留给他儿子所有。我婆婆膝下有5个子女。对方只有一个儿子。这份遗嘱是在我婆婆去世后立下的,而且婆婆的子女毫不知情。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无
父亲65岁病逝(本地户口),我要继承房产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是爷爷是在河北省巨鹿县病逝的,而且当时还是土葬,现在那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应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奶奶在宁夏与叔叔户口在一起,也已经病逝,当地派出所说只能以叔叔的名字开具奶奶的死亡证明,是否对我的情况有效?如果无效,我应该如何办理?
以下是我代父亲阐述: 奶奶单位可以办理房补,但是必须要提供爷爷的死亡证明。 爷爷是1919年出生,武清人。后来一直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某林业局工作。后因身体原因,提前回到天津。一直是口袋户口。未来得及办理户口登记。1990年去世,当时急诊 在观察室 没几天就在医院去世了。由于去世时间过长,医院急诊也没有保留病例,
公民甲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车主当时为了安抚受害者家属,先期垫付十万用于救治伤者(有伤者出具收条为证),伤者在医治过程中死亡。经诉讼后,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十一万,车主赔偿两万,那车主能否就以支付的八万向死者家属请求赔偿?
我朋友和一个男的生了个孩子,但是男的11号在宝山出了交通事故,今天凌晨抢救无效死亡,现在问题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有家庭,他老婆还有一个16岁的女儿,现在对方男的家里很有钱,开服装厂搞外贸的,请问我朋友的孩子的能分财产么,交通事故能赔我朋友的孩子的钱么,还有能分多少,我朋友能分开上诉到法院么 请问能赔多少钱
我丈夫2009年死亡,现有一未成年女儿,丈夫生前是一家公司股东,当时这家公司章程里没有对股东死亡股权处理文字。 请问:1、我和女儿能否按《公司法》继承股权? 2、如果能继承股权需要办理手续吗? 3、这家公司这几年都没通过我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我对公司情况一点都不了解,这种行为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