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你好,我父母育有四子,我是独子,上两姐,下一妹,我们共同居住在爷爷留下的老宅,我七零年参加工作,工资全交父母,后七九年我们在老宅地重新翻造了小楼房,当时三姐妹婚嫁户口已全迁出,我82年结婚,育有一子,家中户口就我们祖孙三代共同居住,我每月交父母生活50圆,在当时是我们父妻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因家中盖房父母也借了点债,这也合情合理,在八六年,我父病故,一切费用,多是我花,我母亲和三姐妹未花一分钱,按中国传统也符合道德标准,毕竞我是儿子,可我们住的房子在92年扦迁我可回迁在市中心,我们也作好回迁准备,我妹突然离婚,我前妹夫是我们的邻居,也一起扦迁已动迁准备.这时我妹离婚回来我妈就不给我回迁,她说产权是她的,己经动工了啊,后我们夫妻含着眼泪搬到郊区一套公房,承租人是我,我母也分到一套公房承租人是母亲,她的户口本上是三人,我儿子和妹妹,在94年我母摔坏生活不能自理,我们就协商,两套房去换市中心一套房,母亲和我一起住,承租人是我,当时无所谓,我妹己结婚.户口还在,人一天没住,96年我购置一套商品房,因为住房条件好,我就把母亲接到商品房同住至今,公房我一直空闲着,在2003年我出全资和工令买下,成产权房,产权人是我,而我还补贴了妹妹一部分钱,我妈一只是我照顾,因我在外地经营,家中无人照顾母亲,我请了十年左右保姆照顾她生活,她是退休职工我在外地她的生活费多是我给保姆,我想就我一个儿子无所渭,现在我妈己病危,其她子女要求继承该二套换一套的公房房改房的财产,已时隔七年了,有法律依据吗?我妹离婚他自愿放弃前夫她应得权益,回来争夺我的权益,合理吗,她有侍服老人的义务吗?
老人在单位住房房改时将产权转到儿子名下,97年儿子生病去世了,98年房屋拆迁、重新安置(还是老人在住),儿媳将房屋产权人登记在自己名下(未征求老人同意),现在儿媳对老人不好,请问:1)老人对该房屋还有何权利?2)儿子去世后房屋产权更名是否要征求老人同意?谢谢!
单位以拆迁协议不是产权人不给报销热费我该怎么办 我是哈尔滨医大一院退休职工, 今年单位报销热费以拆迁协议不是产权人为名不给报销.我非常气愤,根据拆迁协议单位已经给我报销9年的热费了,今年怎么就不是产权人了呢?我今年80多岁,年老体弱,疾病缠身,医药费保姆费以使我财务窘迫,那还有能力办房产证. 我是单位退休老职工
购买公房时,房改办是否会查夫妻一方是否有私房?会否通知单位?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如果单位知道夫妻一方有私房就不会出售公房.
跟前女友合买的房子,产权人系女方,现处在月供期,如想分割房产要提供的购房记录都包括哪些?该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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