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美容院上班,店里前几天遭盗窃,该院老板却要我朋友负责任,原因就是我朋友锁好门,因为那个门是坏的,锁不上,所以老板要我朋友负全部责任,而且还扣发了当月工资,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朋友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呢?
事实上老板欺骗在先,正式上班后并没有领到老板一开始承诺的工资,(老板许诺过了试用期工资不会低于1700-1800,可事实上领到手的工资是1200一月)自动离职也是迫余无奈,事实上在自动离职前已经几次提出要走,只是没有正式提交书面辞职书,老板娘也亲口让写辞职书给他们,并说他们厂养不起这类话,可等真的去辞职了,老板
公司老板协主要设备及资金逃跑,已有两个月没有发放员工的工资,老板还有一些债务问题,债主已经追到公司,作为老板手下的一把手我应该怎么做?员工可否变卖公司剩余财产抵充工资?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公司老板跑了,员工拿不到工资,应该怎么办?求求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
我们是一个深圳连锁的一个服装超市,因为总部没有钱给供应商,就把门店抵给了供应商,在去年12月份的时候有一家供应商来接手,我们也打过电话向总部证实了一下,说有这样的事,核实了一下情况之后就把门店交给了他们,但是到今年的1月份又来了一个供应商,说他们的手续是假的,就告他们商业诈骗,现在公安局已经立案了,然
我于09年10月份开始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未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有达成口头协议),到现在2010年4月份,老板一直没有发给我工资,在前几天,老板突然宣布关闭公司,却没有事先和员工说一声,而他拖欠我们的半年工资他也没有意思要算清给我们。 在这种情况的逼迫下,我们这些员工只好把公司之前所代收的货款5000元拿走平分
我刚过来第一天晚上东西放在宿舍。早上6点多被偷了。我们宿舍锁是坏的。老板对此事会有责任吗?
2010年5月3号,我们饭店一个送油车突然在店门口起火,把店给烧了,老板停止了营业,但我们员工的一个月工资老板没有发。我们一起向他要,他不承认。我们找劳动局,他们只说证据不足,没办法。
私立学校限制在职员工参加社会招考,并用扣工资来作为惩罚合理吗?
1楼 我在私立学校教书的,在没有影响本职工作的,参加社会招考,结果考上了。虽然我已经辞职了,但是我继续教完这个学期。学校要扣我最后两个月工资作为惩罚,学校董事会的文件,限定我们去招考,如果去招考就自动解除合同。既然我已经被解除了合同,那么学校有没有权利惩罚我呢?而且合同上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我不能回去
交通事故重伤,为工地测量技术员,隧道工程,测量为全天二十四小时不定时上班.事发为20:30,到工地外三公里的卫生所打针,在卫生所门前发生意外被车撞成重伤,现在住院三个月,未康复,清醒,失忆.肇事车为村镇规划设计院单位车,有保险。工地老板和项目部一直没有安排,住院费由医院绿色通道挂帐,请问工地老板和项目部需要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