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问题:有一套承租房,是老房子,是以承租性质的。现在只有我和我的姑姑两个人的户口在里面,我们对此房子存在严重的争议。 原先这套房子的承租人是我的爷爷,现在我的爷爷已经去世了。按规定,更换承租人的名字需要户内所有户口所有人的同意的签名。现在我的姑姑在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和我的签名的情况下,
打扰了,是这样,一处公房,承租人(老人)去世,同一户籍为老人的孙女,同住人为老人的儿子、儿媳、外孙子,但居委会登记的同住人为老人同一户籍的孙女。这种情况,谁将继续成为承租人,需要哪些手续,如果是老人同一户籍孙女想承租,老人的外孙子和他的母亲不同意,起作用吗,老人就一儿一女。谢谢了
本人在一所学校门口承租了一间门面买点小文具,出租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一直以来都是双方同意就签合同。今年年底合同要到期了,本打算继续承租做生意。今天出租人(校方)通知说要投标出租门面,我们一些承租人的货物还没买完,也没想过要投标。都没做好搬迁的准备,在这个月底之前要我们搬走。 我想问的是在出租方打算要
房屋租期已过,现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找人继续承租,并负担相关费用
A将出租给B,出租时未签订任何合同,只达成了口头协议.现B已经租赁房屋6个月有余,租金由2009年5月28日交至2009年11月28日,分两次交齐,每三个月一交.余下租金未付,B欲解除租赁关系. B提出:将余下未交付的租金补全,遂解除租赁关系. A提出:缴纳4个月的房租,并且B需要找人续租,直到找到续租人为止.A将自2009年11月28日至续租人
我家是一套公房,我父亲是承租人,2005年我父亲娶了一个异地的女人,还生了一个孩子,后来我父亲过世。户口本上我是户主,还有一个孩子读小学。继母没有本地户口。本来太太平平维持父亲在时的原状,我也没有不满,问题是继母有了男人好像准备结婚。 请问父亲过世以后公房的产权是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 如果是国家
次承租人在出租人不知的情况下,用合同方式租赁了承租人的店铺,并交付了一年的房租,但承租人逾期6个月未将租金交给出租人,现在出租人给店铺停了电,请问:出租人的做法法律允许吗?次承租人起诉承租人受法律保护吗?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话,次承租人还可以继续要求与出租人直接建立租赁合同吗 出租人为中国农村信用
我有一套住房准备用于对外出租。承租人是个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订租房协议。我想请问: 1、若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我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怎样的责任? 2、若与承租人同住的人(如其男朋友或亲戚之类)违法犯罪,我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怎样的责任?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然后解除租赁是否合法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然后解除租赁是否合法
我的状况:父亲是原承租人现已过世,母亲有精神病(三级残疾人证),母亲有一定的行为能力,我是唯一的独生子女,一共两套房屋 问一:如果按我是我母亲监护人办理过户,房屋是不是不可以买卖(前题是有两套房的情况下),而且等到母亲过世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办理一次母亲死亡过户的公证,还得开据母亲父母也就是姥姥,姥爷的相关死亡公证
出租人能否以按国家关于企业与政府脱钩的指示为理由单方终止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我公司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了镇政府下属的厂房,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30万,合同签订后,我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一年内经营良好,平均每月几万元盈利。不料,租期未满,镇政府却突然单方终止了与我司的租赁合同,我司无奈之下状告到法院,要求镇政府赔偿其因违约所受的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