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2008年5月将人手砍伤,受害人一直没有做伤情鉴定,两人协议赔偿私了,议协议上写的是轻伤。今年我朋友因其他事情被捕,此事被公安调查,并于09年7月带对方去做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重伤。我们对这一结果有疑义。请问一年以后再做鉴定有法律师依据吗?我们如何确定他在这一年内没有受过其他的伤害?这样的情况,我们可
上班时非自己原因被烫伤,如果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也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个人如要求认定有无时效?如果要做伤残鉴定,有无时间限制? 谢谢!伤残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前做还是之后做,还是可以分开做?
小工伤引发了身体上脑部老病复发,鉴定出结论说工伤与脑病没关系,现在脑病严重,且脑部多年前做过鉴定,现在小工伤认定生效了,已是小伤后快两年了,头病又重,应如何去申请做鉴定,还有效吗,请多帮忙。。 谢谢蒋律师回答!现在真不知怎么去做,如何申请,向哪申请,是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还是填其他什么表,做出这个结
在当地法院上诉后,开庭调解时,因对方工地不同意我们现在所做的司法鉴定所做的伤残鉴定等级,当时对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不久后接到法院电话说案件被移交当地县法院技术室,不久后对方也和我们在一起通过技术室协商调解达成在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做鉴定的统一意见,当时技术室人员说等联系好鉴定机构就通知我们,可是快半月过
我是2012年05月05号被打的,当时就报了警,随后就住院,医院诊断右肱骨骨干骨折。2012年08月30号出院,在医院这段时间里做了两次手术,骨折两次。现已出院,到派出所要求做伤情鉴定,派出所说必须要到病情稳定,取出钢板,才能做。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