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邮储柜员,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合同》写明:薪酬由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福利等项目构成;与分行合同用工同工同酬,以岗定级;柜员的岗位工资1400元(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按相关绩效办法考核。 但是实际上住房养老金比相同岗位相同工作内容的正式工低,而相同岗位相同工作内容的正式工之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样,这样劳务派遣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务派遣的相关法规?
您好,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做设计的,来这里已经半年多了,试用期结束后签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请问这是劳动法中规定的正式合同吗?公司给我上三险,工资分2部分发放,每月只把1200的工资打入工资卡内,其余承诺薪水在固定时间以现金方式发放,有工资条,请问这样合法吗?或者说对我的合法利益有什么冲突吗?我在网上看过
劳务派遣协议上只写有甲方(原工作单位)乙方(劳务派遣公司)的签字,没有我的签字,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原再甲方工作,但后来甲方叫我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当时也没多想就签了,后来没到一个月,甲方就把我解雇,我已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现在他们否认我是曾是甲方的员工,于是作假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书,上面只有甲
劳务派遣关系是否属于新《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中的劳动关系存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们07年8月1日前在沈阳东联日用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向全国各大超市供“妙潔”牌的
3月16号 我有劳务派遣去奥柯玛上班,4月21号辞职, 我3月份的工资发了 4月份的工资劳务说没我的 我找劳务 他们说不归他们管 我想咨询下工资公司不给发 劳务该不该负责?
您好!我这有这么一个问题,请您帮忙解答!!我是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从2008年11月与劳务派遣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至今没再续签,他们也没和劳务派遣工签合同,现在我们一直在用劳务派遣工,因公司改革,现要辞退劳务派遣工,我们想合理合法解决此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