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应聘到企业上班,当时公司为了省钱给我签订一份吉林通远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的劳动派遣合同,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派遣合同签了四年,2012年公司重新给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到现在。问:那四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若不就合法我应该怎么样维权。
当时合同签了,合同就被公司收走了 ,没有给员工留下备份
我们公司总部在北京,想跟武汉一家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并将员工派遣在武汉当地工作缴纳社保,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章 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
签订合同是一个公司,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缴交是另一个人力资源公司,合法么?
本人于15年8月5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居住证已办理3年,当年9月2日到期,根据政策可延后2个月续签。于当年10月21日准备好材料到社区续办,被告知没有用工备案登记记录,电话咨询有关部门,用工备案登记已于今年10月19日办理,办理公司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并非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与实际所在公司,并且经过了解,社保也经由
目前土地还是分包到户,集体私自代替土地持有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是否合法
目前土地还是分包到户,集体私自代替土地持有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是否合法,谢谢,
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了派遣合同,在上班期间出了什么事情是否有派
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了派遣合同,在上班期间出了什么事情是否有派遣公司承担
2017年10月底劳动派遣合同到期至今未签合同,5月22日提交仲裁申请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
2017年10月底劳动派遣合同到期至今未签合同,5月22日提交仲裁申请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我双倍工资,7月3日开仲裁庭,由于在仲裁庭我未能提供最后一次合同,派遣公司又拒绝承认签订过合同,后来就不欢而散了 。仲裁调解不成功,今天仲裁庭就说要下仲裁裁决,不知道如何办了
04年签订合同参加工作,单位08年才开始给予缴纳社保,前面4年是否可以补缴?
04年签订合同参加工作,单位08年才开始给予缴纳社保,前面4年是否可以补缴?
和单位签订合同,写明劳动报酬为8000元,后单位将“单位应缴纳的社保”算在了这8000元里
和单位签订合同,写明劳动报酬为8000元,后单位将“单位应缴纳的社保”算在了这8000元里。导致我的实发工资变成了: 8000-单位应缴社保-个人应缴社保-其他税费。 请问这一做法是否合法? 合同规定试用期工资为4000,不符合劳动合同法80%正式工资的规定,是否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