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我在网上买了点东西,买价是700元,是通过支付宝付款的,由于卖家收了钱之后没有把我的事做完就不理人,我就在支付宝投诉了他,支付宝就把他帐号给封了,他现在要我帮他解封,我要他赔我1500的损失,他不肯,他现在在网络上到处发贴破坏我个人和我店的名名誉,我该怎么办,我人在东莞,他在合肥
比如我的隐私被他人长时间散布和到处散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谣言来损坏他们名誉,可能会让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和损失,让我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和崩溃,而我又无法取证,不知道是谁做的,律师能够帮忙取证吗?与我现在的受损程度,散布隐私的人,已经构成了什么罪?应要怎么处理
盗了我的qq,然后再以我的名义在我空间里发布一些恶心的信息,然后再找同党故意在我空间辱骂我,还公布我的手机号,害天天有人来骚扰我。我该怎么办才好。我的隐私和名誉全被损害了
婚前在她以死相逼下去登了记,只能希望婚后她能改变一些性格脾气上问题,大家慢慢过下去。但婚后还是对我无端怀疑,更是发展到编造我有外遇,对我正常的异性朋友电话辱骂,损坏公司给我的笔记本电脑等,干涉我的工作,对我也日常打骂。威胁将不实的故事到我公司去散播。我出差她不同意,去公司要人,把责任完全推在公司一方
农村里,做生意被嫉妒,然后被冤枉偷了东西,还在纵目睽睽下骂被冤枉了的人说的都是很难听的,并且还理直气壮的跑到村上找当官的说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并且还对外声称打110报警了的。到处宣扬这些根本没有的事,严重影响我最近的生活与人格。我想告他破坏我的名誉,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构成破坏名誉罪里吗?此人是一个出了名
被人损坏名誉,老是和别人说我以前是他女朋友还和他做过亲密的事
一个男的在追我,后来有个人老和追我的那男的说我以前是他的女朋友,还和他做过亲密的事,可是我记得很久以前我就见他过两三次,手都没碰过,而他现在老是和想追我的那个男的说我以前是他女朋友,还和他做过亲密的事,还说有亲密照,叫他拿出来看看,可是他就是不拿,且还一直的说以前和我怎么怎么的,我该怎么做,才可以让
我和妻子正闹离婚,她到我单位,在我单位大闹,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在单位的形象。我被迫换了新的工作,现在她说还要到我新的单位去闹,请问针对这样的情况,如果我起诉离婚,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吗?另外,我可以要求她因损坏我的名誉给予赔偿吗
同事偷看我的手机,有意记我的号码,还恶意的发短信,发QQ诽谤我,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和我男朋友的关系,会触及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