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知名的网络棋牌,如:黄金岛\JJ斗地主\通吃酒吧这些平台等,这些棋牌游戏平台都以银商收购游戏币的形式来运营,大致流程是这样的:这些棋牌平台的游戏币是玩家网银充值而得来的,但是玩家赢了游戏币后,又有银商(银商是一个职业)用人民币来跟这些玩家买他们的游戏币,之后银商又转手稍微比收购价再高一点点卖回给棋牌游戏平台. 请问,这种运营方式属于赌博经营吗?
我在广州,我哥在佛山三水那边因赌博邢拘—逮捕了,现在法院要对其进行起诉!我想问一下: 1、起诉是什么意思?? 2、我在广州找的律师,但迟迟不见有消息给我,我是不是应该到当地去找律师更可靠? 3、如果起诉了,我又要怎么做?
之前在网络游戏里认识了倪某。后来交往一段时间。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之后, 倪某多次以各种理由表现出相当可怜需要帮助的样子。向我借款5000元左右。 之后感觉到不对。倪某便以小事为由。断绝了朋友关系。 目前为止发现已经有5个游戏中的朋友,被他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钱财。 现在五个人金额已经达到了2万元
我想建立一个类似与5173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 专业交易网络棋牌游戏币的平台 这样符合法律吗? 补充: 同样是网络游戏,同样是网络游戏交易平台.5173可以开。我可以开吗?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在喝水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同公司但是不同柜台的一个营业员帮我接待了顾客,她没有叫我。我发现的时候他们就要看另一个柜台了,我就跟了过去。当送走了客人。发现丢了一块价值一万两千三的表。我立刻报了警。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俩个营业员一起赔偿这块表。我向咨询下律师,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我是一名护士,在办公室里每个人都有一个抽屉,我是科室负责人,新的员工到我的科室我都会给一个抽屉已装载自己的物品,其实科室一共就三个人。我的一些资料还有年终报告还有我的日记在抽屉里存放,被本科室同事有意翻阅了,事后我知道很生气,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请专家鉴定一下:现在有很多知名的网络棋牌,如:黄金岛\JJ斗地主\通吃酒吧等,这些棋牌游戏平台都以银商收购游戏币的形式来运营,大致流程是这样的:这些棋牌平台的游戏币是玩家网银充值而得来的,但是玩家赢了游戏币后,又有银商(银商是一个职业)用人民币来跟这些玩家买他们的游戏币,之后银商又转手稍微比收购价再高一点点卖回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