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师违反计划生育超生开除公职是否合理? 请哪为好心的律师朋友帮忙回答一下?
残疾人教师 1991年因为计划生育超生 被学校开除公职 残疾人开除公职合理吗? 毕竟残疾人也要生活保障!
我今年参加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招聘考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现高管局电话高速我因为2007年的时候在国有企业因劳动纪律问题被除名,属于开除公职,不符合政审条件。 我想问如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被《劳动合同法》代替。被企业除名是不是开除公职?法律规定开除公职的条件是什么?我不清楚以一部作废
我和本县社会闲人合作给KTV供酒,过程中发生了三次冲突,但是没有打人,被定为强迫交易,他被查出还有其他几起违法行为,共有13人被逮,我被排在第13位,只有我人被取保,请问我会被判几年,我是在职干部,谢谢
教师将以子女过继及其兄长十多年,现又生一子,被教育局作出开除公职决定,应该提前行政诉讼还是申请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