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业主是台湾的,在大陆有一房产要出售,,由于身体不行,想叫大陆这边的人过去做公证委托帮忙出售该物业...请问:除了海基会(公正所需的时间太长),还有什么办法能取得有效公正的呢??急 谢谢
我们买了外单位的房改房,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拥有全产权,原来的单位已被新的某集团重组,我们的这个小区也被该集团下属的一个物业公司接管。但在这次小区改造,给整个小区安装暖气中,该物业公司刚开始给我们和本小区的与原单位有关的业主统一按78每平米安装暖气。出了公告,我们也交了款,现在暖气已快安装好了,室内已全
我想在某小区里租一间能开干洗店的住房 但物业禁止业主经营一切买卖 物业有指定的门市出租 但租金很高难已成受 我想问物业有这个权利吗 我觉得物业有拢段的行为 能帮我解答吗 谢谢
大陆户口迁去台湾了,身份证改变了以前在大陆买的房子是大陆身份证买的,现在要证明是同一个人,需要本人去
大陆户口迁去台湾了,身份证改变了以前在大陆买的房子是大陆身份证买的,现在要证明是同一个人,需要本人去开证明吗?
前期物业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正式退出小区物业管理,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进行交接,随后业委会招聘了新的物业公司,但2012年8月31日以前业主欠交的物业费由业委会收取,说将用于小区建设,这样做合法吗?
小区有保安,无监控设施,有南门 ,北门未封闭,南北门各有一个岗亭,车辆可随便进出,不登记。物业是7月份入住的,还未收取物业费。12月7日上午家中财物被盗,已报案,请问,物业设施不完善,有赔偿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