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大车与三轮车顺行,车厢把三轮车刮了,三轮车又把一个骑自行车的撞了,三轮车司机无牌无证,现在责任还没认定。我想问一下。是我的全责吗? 那三轮车就一点责任没有吗?如果给我认定全部责任的话,我能请律师上诉吗?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我方占主要责任,经交警协商 达成协议。我方也愿意按照协议履行。 但是 受害方原告家属在出事的时候就提起民事诉讼了,交警主持达成协议后,并没有撤诉。现在原告想要我们一次性把钱都付清(协议是等保险赔偿完后在付清)。否则就就不撤诉 要告我们(保险理赔的收据等还在受害者家属手里,现在也不给
交通肇事事故处理,已经提交交通部门了,责任认定是肇事者全责,现伤者在医院就治,肇事者不愿意继续支付医疗费用,该交通部门是否有权利和义务出面处理?若没有处理,伤者家属是否可以起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交警一般在什么时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非要等到伤者痊愈吗?难道在这个期间伤者就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你好,想咨询个事情:我叔家孩子在04年的时候被车撞身亡,当时交警队调解给予赔付10万余元。但是前一段得知当时的驾驶员并不是处理事故时的那个驾驶员,他因为是无证驾车找人顶替了,现在我已经找到了证人,当时顶替的人也出来给我们作证。请问我现在还能去申诉吗?应该怎么去做?有没有过了起诉时间的规定?当时的顶替
我方是受害者家属,法律在处理由检察院提起的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死亡一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我方已经撤诉民事方面自己独立起诉.法院在审判刑事方面时-----1.我方受害者家属用出庭吗?2.法院在刑事方面的判决书要给受害者家属吗?还是给检察院?3.可以审请旁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