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宣判前拒绝接受当事人提交的补充材料,是否属于违反程序和违纪行为?
本人的案件已多次开庭,前几日法院寄来传票通知开庭日期,但未通知开庭只是进行宣判。一开庭,法官便要宣读《判决书》。我说:“我有补充材料,要求提交。”法官对我说:“你写上今天的日子后提交。”尚未等我写好日子,提交给他,他也未看到我提交的材料,他便马上宣读起《判决书》。(此材料主要为对事实的陈述、补充意见
王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去年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于2008年9月15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一个月于2008年10月15日转正,转正后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至今年3月15日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按合同约定,公司应该从转正当月起按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为我办理社会保险,但是社会保险也一直未与我办理直至几年5
有一中间人以我公司业务经理名义与甲方签署供货合同,待产品全部交付甲方并安装到位后甲方将转账支票交予这一中间人,中间人在收到转账支票后一直拿在手中四个月不愿交给我公司,我司以该中间人“职务侵占”犯罪报案到公安经侦部,但公安经侦人员讲这并不属于“职务侵占”。 请问各位法律界人士,以上情况属于“职务侵占”
我想咨询下法律人士,我是一家商场的经营户.由于一名客户在商店门口吸烟被商场保安碰到,同时也给我开出了100元的违约单.在我去商场保安部与他们理论时,保安部的负责人说.我和商场签定的<<商场经营管理责任书>>中有吸烟交付违约金100元和"商铺实行门前三包(包安全,包秩序,包卫生)的规定.客户在我店门口吸烟属于我的门前三包范
我在公司主要是往各个城市的卖场经销商出售高档家用品,在我当地城市也有。有些顾客为了便宜直接到我厂家来买,我为了利益按零售价卖给顾客,然后以出厂价报公司并谎称是经销商提货。从而获取利益。我刚毕业不长时间,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是否涉及到犯罪,请指点一下。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我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多了两人发生矛盾打了起来,我把他鼻梁打错位了。鉴定了轻伤害。我去他家协调赔偿事宜。他家人威胁我说要么拿10万要么就一到三年判刑,我还有正式工作如果判刑工作也没了。我很担心。现在无法谈拢,要经公。我想知道他家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难道对方漫天要价,我也要给吗?这里边有没有什么
私立学校的老师未经允许是否有权利在不经学生允许的情况下翻看学生手机
我们老师在收了我们手机之后(不是在上课时玩或作弊被收的)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翻看我们的手机短信,录像,通话记录,照片等,并在我们设了密码的情况下仍然强行要求我们开机,她有这个权利么(我们是寄宿制学校的)
我在江西省南昌市的一所大学读书,前不久我在学校打球时与一名同学发生了矛盾,当时我先动手打了他,他们三个人在一起也打了我.晚上他叫了一伙人到我寝室来找我赔礼道歉,我当时也到了歉,过那两天他还不服气,又找人来报复我的,还很嚣张的说:有什么不服气的就打这个电话来找我(留下了一张纸条-电话号码),我当时也没有还手, 几天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一所大学读书的学生,前不久我在学校打球时与一名同学发生了矛盾,当时我先动手打了他,他们三个人在一起也打了我.晚上他叫了一伙人到我寝室来找我赔礼道歉,我当时也到了歉,过那两天他还不服气,又找人来报复我的,还很嚣张的说:有什么不服气的就打这个电话来找我(留下了一张纸条-电话号码),我当时也没有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