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参加过年检,年检时我母亲要求更换执照,工作人员称时间不到无法更换,更换的时候会通知我们。结果7月份我母亲去成都检查身体去了,我父亲在家,但不见工商上得工作人员来通知,执照刚好8月到期了。我母亲回来时候把这事也给忘记了,10月份工商局人来把营业执照没收了,我家人到工商局去补办手续,分局局长说这种情况要罚款4000元,要不就封店。中间找熟人咨询了下,都1个多月了,他还是那句话。像这种情况应不应该罚款,罚款多少合适,依据是哪一款哪一条? 求帮助,谢谢!
本人开了个孕婴店,有奶粉,婴儿用品,店内货物价值2万元,开门十天左右,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由于换所长了,没有及时办理,想问一下会怎样处罚
我的营业执照29年8月到期。2010年1月5日我去换证,工商局要罚款才给换证,请问,法律有依据吗?
总店和分店的营业执照注册的前者是企业后者是个体经营,我是分店的,有权要求交三金吗
您好,我是在分店上班的,是手机大卖场,2008年6月份开始在那上班的,进去的时候单位说会交三金,可是至今总是找种种借口不给我交。我签了三年的合同 从2008年8月到2011年九月结束。前段时间就是4月21号向劳动局举报过,要求补上这两年的三金,经劳动局调查(4月30号)后单位只是说会很快交的,并要我撤诉去。5月4号我所在
我自己有个小的食品店,营业执照到期了,但卫生许可证没到期,我去工商所咨询,想补办营业执照,那个值班的人说:“营业执照 和 卫生许可证 都要重新办。”但是,我的卫生许可证还有两年才过期,一直到2012年的,我就问他为什么,那人态度恶劣,说不按照他说的掏两项钱的话,就不我给办。 请问律师老师,我该怎么办?
今年5月份参加过年检,年检时我母亲要求更换执照,工作人员称时间不到无法更换,更换的时候会通知我们。结果7月份我母亲去成都检查身体去了,我父亲在家,但不见工商上得工作人员来通知,执照刚好8月到期了。我母亲回来时候把这事也给忘记了,10月份工商局人来把营业执照没收了,我家人到工商局去补办手续,分局局长说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