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后房屋拆建重新建造房子,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家有夫妻、小孩和一个老人(奶奶)。比如现在的房子值100万,难道是每人25万吗?被拆建的房子补偿的钱以及村里分得的钱怎么算?
家有夫妻、小孩和一个老人(奶奶只有一个儿子)。比如现在的房子值100万,难道是每人25万吗?被拆建的房子补偿的钱以及村里分得的钱怎么算?另外,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是关系吗?
我家居住地在农村,91年我应征入伍,97年转为专业士官。同年我出大部分资金,其余部分由几个姐妹共同出资新修建楼房一栋,父亲为户主,在此之前三个姐已出嫁。父母均一直由我和几个姐妹共同抚养,2002年我转业回家,自谋职业。户口落在老家原地,也住在老家原地,且无其它房产,但为非农业户口。2008年我哥死于大地震,此后
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自愿协议离婚,我们租住的是我们单位是房子,有两间房子,请问,这套房子属于财产分割的范围吗?另外,离婚后,双方仍然各自居住在这套房屋里,户口可以分户吗?
我们家在农村,家里情况是兄妹5人(我排老2),兄长最大下面是3个妹妹一个弟弟,都早已各自为家,但由于兄长精神偶尔会不太正常,自今还是单身,父母亲均已早年去世,现在兄长独自一人呆在父亲名下的农村老房子里生活,晚上一般喜欢到我家里来看看电视再回家睡觉,明年兄长即将年满六十周岁。 眼看兄长一天天的变老,无依
夫妻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女方所有,给男方6万补偿,至今离婚有5年但是还一直住在一起,6万也没有给,之前的房产证写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现在怎么分房屋财产。
几年前农村房屋动迁(有父母建造),分得三套售后公房,动迁安置协议中有父母(户口在动迁房屋内)大姐三口(户口在动迁房屋内)我(户口在动迁房屋内),老公女儿(户口不在动迁房屋内,但属于动迁照顾人员,协议中有安置名字),现父亲已故母亲住40平(未办产证)大姐80平(已办自己产证),我家60平(已办自己产证),,
您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就是父亲和现在的老婆有了一个儿子,但是父亲以前有个婚史,并也生了一个儿子,如果房子过户到现在的老婆上,并且让父亲写放弃房屋产权申请,分财产的时候,他以前的儿子还能分到吗?
我婚后父母出全款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房产手续的时候房管局要求结婚后的房产证必须打夫妻两人名字,现在老婆和我离心离德,到法院起诉离婚要分一半价值的钱,我很伤心,那是我父母一生的心血,两位老人在该享受天伦之乐时候还要遭此变故,我想死的心都有。 难道就这样让她要走一半的价值款我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