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我2003年结婚后分家分户,父母一户,我跟媳妇一户,2005年,城建规划征收土地,县政府发文,每户每征占5分土地安置宅基地一宗,我家被征占1.65亩,经协调,安置我家一宗宅基地,因种种原因,未下线建房(去下线了,因其他家施工等问题,未能下线),2011年,我们队上自行征占土地安置宅基地,我们家两户因土地不足,只安置了一宗宅基地,现在我们要去2005年安置宅基地那建房,两级政府手续已办,但土地局不给予办理手续,他们要求我们把队上统一安置的宅基地上交,说是县上现在发文农户宅基地安置只安置一次,我不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们还说2005年那文件现在已经废止了,现在不起作用了。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改建安置,对伤残复员军人有没有相应的优待优惠措施?
我们村隶属福建省泉州市,政府的拆迁补偿方案没有提到对伤残复员军人的任何照顾措施~由于本人不懂相关法律 特向专业人士咨询下房改中是否应该对伤残复员军人 ,高龄老人有一些优待或者保障措施,谢谢
你好,政府征用我们的土地,给我们承诺的很好,让房子拆了之后才让签协议,政府给的协议是一平方兑换一平方,换的房子多的面积按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给政府交钱,少的面积政府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储物事和车库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对于装修过的房屋,装修部分不给予任何补偿。这不是
你好,政府征用我们的土地,给我们承诺的很好,让房子拆了之后才让签协议,政府给的协议是一平方兑换一平方,换的房子多的面积按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给政府交钱,少的面积政府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储物事和车库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对于装修过的房屋,装修部分不给予任何补偿。这不是
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其中“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两项,我想问的是如果征地是承包给个人或及少数人16年,我们是否也要要求租用人一次性给付百姓相关费用?其二:政府以征收的名义征收老百姓还求到期的土地后又租给个别人及少数人,如果是这样百姓是否有权拒征?
我爷爷小时候被他的父母给人家抚养,后因各种原因,我爷爷和爷爷全家于1988年都回到亲生父母原居住地生活,也做了相关的户口迁移。但在1988年没有得到第一次的土地分配,可在土地分配过后已向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政府部门也同意分配了几亩土地。今年我们村里征收地土,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户籍在本村,生活20多年都在
今年我家准备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房屋,3月村长口头通知说要征收我家宅基地用于新建村委会,新建房屋材料我家去年已购买,因接到村长口头通知,目前还没有动工,多次找村里,村里不让盖房同时也没有给出征收办法,眼看就要入冬,原有房屋已因地震损坏无法居住但村里又没有给出征收办法,我想问的是(1)此次征收是村长口头通
我家是湖南农村,国家欲征收我村土地(一座荒山和附近的"荒田")建一所中学,村委会在群众不知情下同意征收(那荒田其实是种稻子的良田)。事后村书记解释说:当时是由村里所有老党员同意并签字才同意征收。后来征收土地的补助钱下来,村委会又拒绝发放补助钱。理由是:要重新按人口分钱.分耕地。但是,我村靠近县城许多人家
我家土地被告知征收用于公墓建设,相关人员对我家土地测量后,对于我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大概是8000元/亩,由于我之前也了解一点关于土地征收的知识,我觉得这个补偿费用好像不太合理,于是我家并没有与其签订合同,特此在此希望得到咨询和帮助,我应该怎么样去争取应该获得的利益!在此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