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工作上的争执,被对方录了像发在网上了,取名“咆哮妹”。对方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起诉?
因缺少专业知识,购买了一个返新笔记本,从系统上看配置很高,是骗子们修改了电脑系统文件。都是已经淘汰下来的垃圾(奔2机子)。回头再找那个人已经找不到了,电话也关机,联系不上。QQ也把我从她的里面拉黑了。不过我现在有一些她的资料比如她的姓名、照片、职业以及她现在居住的位置(大概位置)我想把这些资料发到网上人
在网上实名公布他人判决书,是否合法? 我朋友之前不懂法律,加上社会经验不足,被人利用触犯了法律,此事已经过去半年了。有次无意在网上搜索发现能搜到这个案子,还是实名制。查了下好像是当时律师上传的,请问这么做合理吗?能维权吗
今年5月16日我借钱给一个人,他说好三个月后还钱,现在都4个月过去了,也不还钱,打电话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我到派出所报案,警察也不受理让我自认倒霉,我现在实在没有办法找到此人,想通过网络人肉搜索来找此人,请问这样做是否违法
有人发来信息说我在星光大道中奖了,让我登录网站领取,在签订一系列协议,以及自己的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后 上面显示说需要缴2500元作为风险运送费用,于是我怀疑是骗子,可是上面又说若不交钱,因为我已签订协议则会违约,会有赞助商向当地司法局起诉我。要赔5000到10000元钱。我很担心,请帮忙!!
如: 1、一位朋友需要还信用卡金额,在此他自己资金紧张情况下不能还上。此时他找我帮他还信用卡,但我收取他还卡金额2%的费用。但这费用是在他知情同意情况下收取的。 2、当我帮他代还信用卡金额我是通过自己去消费相抵的。 请问这样是否违法呢? 还有我与他写协议时又该如何写呢?
如: 1、一位朋友需要还信用卡金额,在此他自己资金紧张情况下不能还上。此时他找我帮他还信用卡,但我收取他还卡金额2%的费用。但这费用是在他知情同意情况下收取的。 2、当我帮他代还信用卡金额我是通过自己去消费相抵的。 请问这样是否违法呢? 还有我与他写协议时又该如何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