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两侧路边部分多年前曾经分给村里各户用于种树做绿化,由分到的农民进行栽种和管理,如今很多年过去了树木也已经长大成材,现在乡政府在农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之前分给农民栽树的公路边地私自拍卖给个人,这样做合理吗?政府有权这样做吗?对此政府说只是拍卖了路边地,先前栽种的树木还是属于农民的,之前分给农民的路边地农民应该有使用权吧?政府这样做违法吗?麻烦请各位律师详细解答,十分感谢!
公路建设中路南侧20米本人种有5年生速生杨200棵,公路建设单位以树木影响将种护路树采光为名,要强行将原有树木砍伐。此种做法是否正确合法?如果砍伐应按何种标准赔偿?急急急!!!!求求你们了!
在连云地区为了方便退休老人的文化娱乐活动需在路边修建楼梯砍划了一棵几十年的绿化树请问是或可以
我老家现在要扩建主公路,修成4.5米宽,要占很多人的耕地,政府说这个是强占,不得赔偿给农民任何东西,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二十多年前我爸和其他三人合股在信用社贷款做生意,而后亏了,贷下的1千多没有还。二十年后的今天,老爸回家被人强硬拉扯进去签名并拍照,让老爸用农资补贴还上了二十年前四人合股欠下的这笔贷款。 我们家自农资贷款政策实施以来有1200多,全扣没了。这钱该是信用社私自以补贴来还吗? 当年的贷款还有依据去偿还吗
08年学校与我家私下协商征用我家土地面积293平方米,学校给的安置工作就是64元/平方米,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无效?这样学校是否违法?我家土地还能要回吗?
我有一辆法院拍卖的汽车,并拥有车手续、法院的拍卖公告及单位的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因为车手续是单位的),目前由于某些原因还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在此期间原单位还有权要回吗?
三、四十年前乡政府等单位占用的农村土地村民是否有权要回???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 三、四十年前(八十年代前),因乡政府迁于某村,建茧站、煤站、农机站、供销社、兽防站、食品站等等,导致该村农用土地面积很少了,这些占用的农用土地村民现在能否要回?这些占用土地被前使用单位卖给私人用于建商品房,需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卖和国有化)? 急等!!!希望大大给予详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