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据手中的对账函和购销合同及委托书对长期欠款的公立医院发起诉讼,上面提到的证据应当很严密完备,胜诉估计不是问题,关键是这家医院被几轮蛀虫院长祸害的惨淡经营账面估计是没钱了,不知道能否对其不动产和设备仪器、车辆进行拍卖???
目前我公司(医药商业)的一个客户医院换院长(法人),陈欠我方七万货款,多次催款,对方说不是他经手的不管,于是我方准备起诉。我方有对账函和购销合同清晰的可以看出对方的欠款情况和月结算条款。 顾虑:一,跟公立机构打官司存在的阻碍时什么? 二对方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辖的结核病防治所,有一定的公众意义
目前我公司(医药商业)的一个客户医院换院长(法人),陈欠我方七万货款,多次催款,对方说不是他经手的不管,于是我方准备起诉。我方有对账函和购销合同清晰的可以看出对方的欠款情况和月结算条款。 顾虑:一,跟公立机构打官司存在的阻碍时什么? 二对方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辖的结核病防治所,有一定的公众意义
目前我公司(医药商业)的一个客户医院换院长(法人),陈欠我方七万货款,多次催款,对方说不是他经手的不管,于是我方准备起诉。我方有对账函和购销合同清晰的可以看出对方的欠款情况和月结算条款。 顾虑:一,跟公立机构打官司存在的阻碍时什么? 二对方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辖的结核病防治所,有一定的公众意义
目前我公司(医药商业)的一个客户医院换院长(法人),陈欠我方七万货款,多次催款,对方说不是他经手的不管,于是我方准备起诉。我方有对账函和购销合同清晰的可以看出对方的欠款情况和月结算条款。 顾虑:一,跟公立机构打官司存在的阻碍时什么? 二对方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辖的结核病防治所,有一定的公众意义
在单位夜班时从锅炉上摔下来,120送到昆山医院做简单处理后说让转至苏州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可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由于没有床位,医院要求转至分院,分院是部队医院,相当于疗养院,住一个月后再进行手术,这个月产生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吗?
公立医院正式职工(医师)欠医院钱该怎么解决?怎么做合理?谢谢
我在一个所谓的公立医院(2甲)单位口腔科上班(口腔执业医师) 我是正式职工(有编制)已经参加工作8年,从2010年开始所谓的我们医院改革起每个月一个科室职工都要完成所谓医院所规定的任务如"每个月要完成纯收入8000左右"才能给开满工资,如完不成任务只给开50%核算工资也就900元左右(扣完养老保,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外),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