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状况:父亲是原承租人现已过世,母亲有精神病(三级残疾人证),母亲有一定的行为能力,我是唯一的独生子女,一共两套房屋 问一:如果按我是我母亲监护人办理过户,房屋是不是不可以买卖(前题是有两套房的情况下),而且等到母亲过世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办理一次母亲死亡过户的公证,还得开据母亲父母也就是姥姥,姥爷的相关死亡公证
一套拆迁房屋.当时拆迁名额是父亲.母亲.姐姐.弟弟四人.现父亲已去世.房屋由弟弟与母亲居住.房屋性质是使用权.房卡是母亲名.但母亲户口已迁到姐姐家.请问:母亲百年后.姐姐能向弟弟提出拿回自己当初拆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父母的房屋子女能要求继承吗? 姐姐想问:现在她能要求弟弟要回1/4的房屋款吗?法律上能支持吗?
一套住房原是老房拆迁得来.当时父母.弟弟和姐姐.后来嫁人.父亲过世.现在房屋由弟弟和母亲居住.但母亲户口已迁入姐姐家.现有房屋只有弟弟一人户口.且房屋性质使用权没有购买产权.请问母亲百年后.子女们有权向弟弟分割父母房产吗?姐姐她可以向弟弟要回属于她的那份房产权吗?谢谢!
我出租了一间门面房,承租人告知我要做美发沙龙,结果他刚签完合同就将房子转租给别人。我找到那个人了解,承租人自称是房东,已经与他签订了合同。我是8万一年租给他的,结果他以9万一年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将隔壁房子租来把隔墙打通,这也是未经我同意的。我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有不得将房屋转让和与别人联营,但是未写转
大家好!我是郑州的一个市民。 家里是铁路集资盖的平房,房本上只有40平房的面积,我们自己在外面又盖了30多平房的房子,那么现在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现在给我们补偿是40平房的按照4000元/平房补助,剩下的30多平房按照200元/平方补助。 我想问:1、现在不给房,说是没有房子,合理吗?如果我不要货币补偿而要房子补
甲于1997年购买乙的平房一间,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由居委会盖章证明,但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后不久当地政府将该房屋所在地划入开发区拟拆迁,故无法办理过户登记。2001年甲对该房屋进行了翻建,但未报批,后缴纳了罚款。请问: 1.甲是否有该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2.如甲没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何种
我们家是上海奉贤区某地的(农村户口),6年左右前 父母亲因为要供我读书,故卖了自家的房屋,买方是上海市中心的人(城市户口),当时个人签订了协议说:本方自愿将房屋转让卖方,放弃一切拆迁权利等等。当时也找了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了个公正。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想把以前的房子拿回来 还有办法么?当初签订的协议
我和家人一起买的房子,刚好我有事出差,手续我父亲(养父)办了,产权名字是我父亲的,房子的钱大部分是我的,我还有一个妹妹,为了防止以后出现问题,我有什么法律依据能证明房子以后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