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老公有外遇,带着孩子和他分居3年,3年期间他从未给孩子任何的抚养费,和任何的电话关心,更别提来看孩子,忍无可忍之下,于今年7月份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判决哭笑不得,一、判决我们离婚。二判决孩子由我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500的抚养费。其他任何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全部由他一个人享有。我们的共同财产分别是:1、共同经营9年的一家网吧,初始投资是问他父母借的,网吧证是他的名字,网吧经营前面2年的所得已经全部还清借款。2、09年我们自己出钱买的车,有证有据,没用他父母一分钱,但是法院却说是他父母也有钱在里面,所以不分。3、住房一套,婚后买的,也说是因为有他父母的钱所以不分。原以为法律能帮助我们母女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但结局却如此可笑。这样的情况,我还能怎么办?
医疗纠纷案件: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举证期内被告医院在举证其内没有提出任何鉴定申请,也没有提出任何证据。发回重审被告医院在举证其内也没有提出鉴定申请,并且在庭上法官明确说明被告负有举证责任,问是否提出鉴定,被告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也不同意我重新鉴定,被告同样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我提供被告医院在我就诊期间
我朋友是房主,因租客不付房租,把门锁了。房主缺席判决,现在法院判房主开门让租客继续正常使用,但法院强制执行并不要求访客交租。法院的人说如果再欠租,3 个月后去法院起诉。问:判决不公,法院要强制开门,但又收不到房租,该怎么办?
我与前夫在2005年2月7日登记结婚,2006年7月19日怀孕生子,在此期间前夫已经经常留宿在外,和1名叫孔随霞的遵义女人同居(后来查到),长期不归,也未承担任何家庭经济负担。一直到2007年4月4日,他冲到我母亲家说要和我去办离婚,如果不办,他会在家闹,当时总总悲戚在我心头涌上,为了面子我只能去办理了离婚(当时嫁给他
我的姥爷在世的时候在北京某高等院校工作,去世多年,1994年我的姥姥去世。现在房子被我的三舅和儿子住着,十几年来经多次调解无效,去年底提交地方法院,今年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要维持现有状况。 具体情况是这样: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母亲户口在这所住房。房屋产权所有人方:此院校住房管理科只承认和我母
我借朋友73万元,朋友将我起诉到法院,现法院将我唯一的住处以二年前的价格底价拍卖,又冻结了我的工资,我们一家五口人马上就要流浪街头了,我该怎么办?
一审因为我们没有找到证据,法院判我们输了,二审时找到了合同,法院却不支持,私下里说是如果驳回重审一审法官就会受到处罚,什么评职称入党都有影响,为了维护社会和谐。判了维持原判,申诉到高法估计也是照顾法官而不顾法律,如果这样我们还能到哪里去说理呀。
本人一台球厅合同没到期 房费不拖欠却在一夜间莫名被搬空 清早上班后发现立即报案,派出所却不录口供说属于纠纷草草连我打发,我区法院告 一审拖了我一年半才做出判决,我提供的很多证据法院之字不提,却说我因证据不足无法采纳我的上述请求,我感觉判决不公,上述中院 一审法官却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连卷宗递交到中院,中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53010部队司令部退伍军人范新贵(灵川县范新贵诊所法定代表人)。因举报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案渎职侵权行为,而受到迫害至今,官官相护让我们上诉无门,苦于无奈只能曝光寻求各界仁义之士帮助。现在是法治社会不管讲法律也好还是讲道理也行,你要判我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