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县城至五星景区之间由于县政府要改造道路从城里至景区,路南加宽,我家住路北,但是不占道也不占绿化区离道十米,房屋有二十多年了由于有钱维修,一家大小只靠着这个食杂店渡日,平房是砖房面积有60平方米,室内有暖气,后面接了一个屋有20平方米,现在政府要责令拆掉,应该如何补偿给我们,有什么依据。急切盼望您
现因修高速公路占了我家一亩多口粮地,别的村子都是直接把钱补给了损失地的直接农户,但我们村委会要把所有的钱先收到村委会,把一部分钱拿出来归村委会修戏院所用(村委会所有),然后把剩余的一部分钱按户口平均分给所有村民,同时把村里的土地再平均分配一下(国家规定的是30年不动地),这样合法吗
因为要修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征地方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与我企业签订《终止企业用地补偿协议》,与2010年2月2日签订,补偿协议内有条关于付款方式:在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征地方支付我企业补偿总额的80%,余款待我企业拆除后,并于我企业交出场地后,三日内一并结清。但是,我企业拆除过程中发现,征地方未按协议内约定的把
大家好!我是郑州的一个市民。 家里是铁路集资盖的平房,房本上只有40平房的面积,我们自己在外面又盖了30多平房的房子,那么现在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现在给我们补偿是40平房的按照4000元/平房补助,剩下的30多平房按照200元/平方补助。 我想问:1、现在不给房,说是没有房子,合理吗?如果我不要货币补偿而要房子补
房子要拆迁,可是并未看到拆迁补偿的明细表,只是各户拿到一个第三方的赔偿评估表。据我个人了解,常州武进相关的96号文件比较透明。如果当地政府并未公开发布明细表,是否违规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啦。 谢谢你(邓明友)的回答,不过你的回答可以归类于文不答题。
我母亲在原轴承分厂工作二十年没有转正;后来因病不能上班;分厂在2003转卖其中在厂职工都得到相应补偿;我母亲因没有得到消息就错过了一直到现在;我去轴承厂留守处问询说分厂已卖档案已毁不能办了。在此求问律师我该咋办,多谢了。
我位于达州市大西街的一所平房,于08年拆迁,当时建筑公司拆迁办的通用文件上标明的本年度安置费用为50元/平米,但是为了安抚人心,该公司拆迁办负责人私下给我们按80元/平米计算,且签字盖章,到今日该建筑公司却说要按文件上标明的额度执行,说拆迁办负责人所签字盖章的另一份文件不算数了,请问一下我们达州这边的房屋拆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我于一年前租赁了别人的车库开不了汽车修配厂,房屋租赁期暂定为3年,房租按年支付,并且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所有合法证件。现在我所在的房屋要拆迁,用做商品房建设开发。请问:对于我厂房搬迁所造成的损失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