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该怎么办以及赔偿问题?事情原委是:9月24日用EMS快递了到对方单位一张银承10万元,25日电脑显示已妥投,之后几天联系对方叫回传收据,对方说让财务给我回传,我一直没有收到,又联系后说已经传真给我了,但我仍没收到,又去了几个电话,对方答复再让财务传真给我,直到今天1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贴现利率的规定是哪一年发布的 ?就是现在执行的这个3.24%的最低贴现率规定的出处在哪里? 我要找到这个规范性的文件。谢谢。
如果承兑汇票在到期后才发现该汇票已遗失,并且被别人托收或贴现时,应该怎么办?一般到期后多少时间内,我们有诉讼权?
我家本是农村小型养殖户,有一批货卖给某企业后,一直未付款,经过多次上访,企业先拿了几十万的浦发银行的承兑汇票给中间人(把我们家的货联系给厂家的人,厂家也是把款打给他,再由他下发)据说是12月才到期,该厂欠了很多家供货商的货款,这只是货款的一小部分,由该中间人经手的几家供货商按比例分配。 有的供货商急用
就是A公司向B公司开出了一张招商银行的承兑汇票,但B公司忘记在背书上盖印,就转给了C公司.C公司在原来应该是B公司要盖印的地方盖上了印,再转给D公司. D公司在汇票快到期(到期日:2011年11月20日)时向银行取现时,被告知此汇票由于B公司没有盖印不能兑现.现在D公司把票退给C公司,C公司又把票退给B公司
有银行承兑汇票需挂失,法院要求上家证明背书连续性。 因时间较长一家单位以更换财务专用章并且以查无档案和时间为由拒绝开具证明,请问有什么办法
情况是这样的,我把一张2万元的承兑汇票给丢了,可我问上家他说没有复印件,他也是别人传给他的,就是说这张承兑传过很多人了,搅来搅去很麻烦,请问下该怎么处理好呢,谢谢
金融系统对企业办理回购式贴现(不是回购式再贴现)需要经人民银行批准吗?是的话需要何部门批准?谢谢!
我是一家商业银行,我行曾受理过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挂失业务,整个流程办理的也合规、合法。但原挂失企业在申请挂失至法院判决期间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故其持法院判决书来我行申请支付时无法提供收款人账号和开户行等信息,我行也无法进行相关将款项的支付。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