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浙江老板在上饶市区开店,我是其材料供应商,并持有其本人签字的账单3万余元,因其私下将其店转给其老乡,并消声匿迹,请专家给点建议,如何才能用法律手段追回货款
1.债务人的户籍地在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债权人户籍地在宁波北仑,实际债务关系在杭州发生(但是书面文字上没法证明在何地发生,只有银行转账单可以证明是在杭州进行的)。请问能否在杭州法院起诉? 2.若起诉维权,程序是怎样的?可否直接找法院? 3.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通告后仍找不到债务人,会怎样? 4.法院在
几年前,为一个老朋友担保贷款,(由于对朋友信任,无任何抵押给担保人)现在他欠债已经逃跑不见踪影,银行要求担保人还贷50万,但是担保人无力还贷,搞得只有申请个人破产来为止还债。 那之后的话,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逃跑的债务人? 如果逃跑债务人有家人在香港居住,如何起诉债务人? 需要什么证据起诉债务人? 如果
借款合同上注明如未按时还款,在债权人所在地上诉,如果债务人是异地的,可以直接保全账户,并在判决后,法院去异地查封有效的财务么。
2010年十一月份朋友向我借人民币30000元,答应一个月后归还并写下了债条。可是他到期并未还钱,后我多次追要,他已各种理由推脱。并重新给我打了一个借条说明于2011年3月15日归还。结果到日子他又找理由拖至9月份,再找他要钱不但不接电话,人也失踪了。他妻子又说不管,我想问问他这算不算诈骗,如不算他妻子是否有还款义
如何证明女方在男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伙生意所欠的债务为个人行为?
夫妻共同生活仅7个月,婚后,双方口头约定实行AA制,在事实上双方始终如约不折不扣实行,女方从未在家庭支出上支付过一分钱。后来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男方申请离婚,庭审时,双方均没有债务之说,初审判决时,双方对外也没有任何债务。但在复审时,女方突然出示一张与他人合伙生意亏损,女方还债的协议书。对于此事男方
债务人在今年向我借了30几万!当时写了借条!现在债务人因病去世!在他名下上海有两套房产,听他妻子说在债务人生前因债务被封!他其他债务还有不少!我该如何做?
郭某先后向我父亲借钱4万多元,一年多未还,后来向他讨要,得知其向多人借钱,且房子已被人卖掉还钱.我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钱,法院立案后,郭某同意将其工资卡(每月1000元)抵给名优新还账,直至还清为止,将工资卡返还.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法院以双方达成协议予以撤诉,但立案费未退.我父亲按协议先后从其工资卡上支取其两个月工
有一家村办集体企业,为逃避债务,虚假清算,注销了工商登记,债权人该如何追偿债务,如果诉开办单位有何法律依据? 该集体企业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