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单位原为事业单位,2007年建筑部对所有事业单位设计院改制
我所在单位原为事业单位,2007年建筑部对所有事业单位设计院改制,改制后单位性质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改制后现单位一直未交公积金,现本人今年即将退休,是否能要求单位公积金补偿。
我是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事业单位(城建局下属设计院)的正式职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性质,1993年因与领导不合而口头离职, 后来也一直没去上班, 单位也在1994年5月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还给了我, 但并没有办理过任何离职手续, 也没有任何补偿, 人事局也没有形成文件, 但是单位职工一共有约15人, 目前档案还在人事局,
我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编制在下属的某公司,为企业编,现在某公司被省里的相关单位收回统一管理。并且我所在的某局正在进行体制改革,如果我不想到省里,留在原岗工作,是不是就等同于我放弃了原有的编制?如果我与现在改制后的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我在原岗位连续工作十年的工龄能在现岗位(我的岗位没有变,只是单位有某局更
我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要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现在上级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不能在下属股份制企业持有股份。想咨询一下如何避开这个文件要求,既实行了股改又让中层领导持有了股份。
我想请问下事业自收自支单位改制变企,资产是否要求评估,资产在上级主管部门默许的情况下能否给职工留下,是否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职工是否要签同意书,国有资产没有请示就变卖了是否合理
事业单位改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们有权利要求恢复工作吗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我是2008年大学毕业的,于2010年6月份通过笔试和面试考上了某市的一家事业单位,是属于卫生局下面的卫生进修学校,到2010年10月11日办理手续正式上班,当时签协议是说试用期一年,之后通过考核转正入编。但是到单位见到领导之后,他告诉我这个单位只是每年两个月有乡下的医生过来进修,所以只有两个月会有事情做,其他时间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
您好,我是建筑设计院的设计人员,请问在单位欠薪的情况下,我的
您好,我是建筑设计院的设计人员,请问在单位欠薪的情况下,我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