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长有血管瘤,在当地一家号称血管瘤治疗所的地方治疗,结果血管瘤治疗失误,找所长问原因,他说是天气热经常流汗导致的破皮化脓。要我们停止敷药,然后带着我们去他治疗室擦了点碘酒,过了半个月破皮化脓更严重,带去武汉医院医治成功.回来后咨询律师,律师说可以按人事伤害标准要求他赔偿。我在武汉治疗化脓加打针住宿等费用加起来才一千元左右,费用太少上诉费都不只这么多,决定私了。在5月27日上午,我带着写好的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去带他们。结果对方不承认,说他有自己的私人顾问,只有通过法律的程序才能赔偿这笔费用,还说药物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局长都他很熟,我可以去那里告他。后来按他药品上的批号在药物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发现批号根本不存在。请问这算刑事案件吗,刑事犯罪的赔偿标准又是什么?
曾因一时愚昧无知,走上卖淫道路,且在外地被警察抓获,并记了笔录,罚款3000元。可我现在真的悔过了,知道错了,请教大家,这个属于刑事犯罪吗?我如果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查出我相关的历史记录吗?
因与离异男子交往,被其前妻邀约十多人到受害人公司办公室将其拖出去群殴致伤。经医院诊断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脸上大部分抓伤,左耳骨膜穿孔,司法鉴定结果为轻伤。受害人已经报警,并将司法鉴定结果送交公安机关了,请问赵律师,这样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侦查?能否将其刑事拘留? 已经报公安机关,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一个女的带了几个女的在做小姐,被抓了 现在 我想知道 她的行为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如果有罪的话 会被判刑多久?
我家宝宝从出生两三个月就有血管瘤(长在胳膊窝),后来随着小孩长大血管瘤也越大。就在当地一家号称“血管瘤治疗所”地方开了几盒敷血管瘤的药,开始的时候开了三盒晚上敷的,两盒白天擦的药膏,用了一个多月的样子敷药的地方有明显破皮,去咨询原因时医生说为正常现象,然后又开了三个月的药,接着用了半个月的样子血管瘤
早上好! 律师同志您好!我想咨询以下事项: 1.因我同学父亲被杀并被子丢弃也有几年,现在杀人法拿到,重庆最高人民法院判了死刑,家属不服想上诉 2.我要台如何才能上诉,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3.是否可以找民事培尝 静候您的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