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7.4.3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就让租房人搬走,和租房说了几个月租房人一直拖着不肯搬也不肯交房租就又让他租了半年。到2017.10.31半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又让租房人搬走,我说房子要自己用让他尽快搬走,在不搬走房子期间按现在市场价也要涨价的(35000),租房人说房价太高租不起等找到房子就搬,可是租房人是既不搬又不找房也不交房租。那时我们自己又很忙也没时间催促就这样一直拖到年前才让租房人交房租(租金是原来的价,要求是半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必须搬走当时租房人也答应了)可是现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又以没有找到房子为理由不肯搬,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期待您的回复
我家一间店面房子七年前租给别人开烟酒店,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因为是周边村里的人就合同写着很简单。写明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哪里的房子一间,合同2008年10月20日到2009年11月19日,租金多少,半年一付,还注明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对是否还要续租下半年需要提前通知。之后就是双方的签名。 现在房东不想继续租给那个房客,曾
我家在向工有一套房子外租,2015年4月30日到期,准备收回房子,可被租户却始终不肯搬走,社区和民警多方做工作,却没有成效,我该怎么办.
我租了一个门面,租期为十年,已定好了八年的房价(八年内房价有涨幅),房租为两年交一次,到现在应该交第五第六年的房租,现在我们给他房租他们不收,就说要收回房子说自己做,其实是想涨房租,当时的租房合同上说明了在十年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可现在房东不认合同了,就是让我
我有套出租的房子,2016年6月底租约到期,在6月11日通知房客如果要续租的话要涨房价,房客不肯。我就通知房客不再续租给他,他也不同意,而且按原房租把7月份的房租打到我的卡上。我跟房客说现在要卖房子了,他也不肯搬走。后来了解下来,他把房子高价转租给了别人,是租到8月底的,已经收了人家的房租,所以不肯搬走。还扬
房子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东要求提前收回,自己住,我们可以要求
房子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东要求提前收回,自己住,我们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房东在合同上没有标注违约金条例,而且房东在合同上写了可收回自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