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儿子因挪用公款被检察院审查期间,因为要在几日内退还公款,情急之下就去找他自己认为关系还好的辖区片警。可是片警就诱导老人家把自己的住居带开个小买部的房屋卖掉,他随后就帮忙介绍一个人来买房。房屋出售价格相当低。但是我的儿子后来打听到买房人是片警的老婆的妹妹。听说这种情况是国家公务员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取谋私。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当地的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时才了解,买房人其实就是片警的老婆。原来的买房人从来没有到过庭。我想上诉,象这种买卖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上诉我们能要回房屋产权吗????
具体情况如下: 1. 卖家A、中介B、买家C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卖家A的房产证上是A的名字,其丈夫是共有权人,A的丈夫没签字也不在场,也没有委托代理; 2. A口头说他丈夫说10.1前能回来签字,C向A支付了首付款,在合同的最后一条注明了“卖家A承诺其丈夫在10.1之前回来进行产权交换签字", 3.A说他的丈夫不愿卖房了,愿意
当初买房前,问过中介,房子是不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过,我买房子给儿子结婚用的,中介说没有忌讳的事。别的事情协商妥后就在中介的撮合下与房屋出售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付了定金2万。当时,我也不知道有居间合同一说,就和中介签下一张中介费5000元的欠条,他是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合法中介公司。 后来问题来了,房屋发生过不
我买了一个房子,一位当时没有确定产权人应该填写谁,就没有在协议买方一栏中签字画押,卖方当时也同意,我付款了,他也给我写了关于卖房的收据。但是后来他耍赖,不卖了,理由就是买方没有签字,协议无效,虽然事实如此,但是我有关于卖房的收条啊,上面还有他的签字,请问这交易现在是否真的无效?我应该怎么做?谢谢指点
我于2009年一月,于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协商,买下了村委会的房屋,【当时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当时我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新任的党支部和村委会和部分村民要终止我的合同,理由是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请教;1我的合同是否能被终止,2终止的法律依据是啥?3我怎样维护我的权利,谢
我于2009.9与卖方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付定金两万元,并约定于2009.11.27前付款46万元,余款4万元在交付钥匙时付清。卖方与九月底通过电话与我联系,要求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当时因家里有急事,就没有及时办理,到了11中旬,得知该房屋已高出原价8万元卖出。我该怎么办!
原告:柳X 被告:(丈母娘)栾X、谢X、(女婿)周XX (栾X为谢X的母亲,谢X为周XX的妻子,) 第三方:中介 房屋产权由周XX和谢X共有 谢X口头委托栾X与XX月XX日和中介与柳X商谈买房意向。当日就房屋内现有家电和家具的折价问题时,谢X向栾X表达了折价不得少于2万元的要求。栾X在和买房方商谈后,擅自接受其1000
2000年,我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把我们农村的房屋卖给了外村人李某,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是我的名字,没有房产证,立协议人卖方签字妻子签了我的名字,按了她的手印,双方履行了协议的部分条款,买方李某要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说是去过户,但是一直没能过户,李某称取得了房屋
2000年,我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把我们农村的房屋卖给了外村人李某,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是我的名字,没有房产证,立协议人卖方签字妻子签了我的名字,按了她的手印,双方履行了协议的部分条款,买方李某要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说是去过户,但是一直没能过户,李某称取得了房屋
各位专家好!我爸爸于99年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当时由于开发商问题房产证一直没有办好,因此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另一方是一对兄妹,房屋所有人为妹妹,实际占有人是哥哥(他一直居住在该房中)。签合同时,由于妹妹称有事不能来,哥哥将合同带回去给她签好字后,再将合同交由我爸爸签字。合同签订过程双方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