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剖腹产的,现在产假到了去上班,请了四个半月的假,现在公司只发了三个月的工资。另外一个多月要给我算事假。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了劳动合同法
我一名日企员工,是符合晚婚晚育剖腹产条件,应该有135天的产假,但是休到120天公司要求我上班。我们公司的福利是所有产妇的生育津贴是全部发给员工的,产假工资也是正常发的,但是我想咨询15天的剖腹产假不让休的话,是否可以补休或者有没有其他的工资补偿呢?
我是一名教师,26岁,10月7日剖腹产下第一胎,算晚育吧,又是哺乳喂养,应该共请假多少天?节假日寒假算不算在产假里面?
做结扎手术有几天假期?还有休产假其间公司说社保费全部由自己负担,想知道这是合法吗?
刚刚在这公司过佐试用期需要买社保,但老板娘给一了份关于买社保的协议我看,我看到一点“关于私事休假超30日,社保全额由个人承担”,这合法吗?我之前间公司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就算休产假公司还会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保,但现在这间公司合法吗?还有就是休产假期间公资是公司负责还是社保局负责给的?
我生小孩期间正好过年公司放假,我把年假又休了,就没有休产假.所以正常拿工资.但是现在社保把生育津贴的钱打给了公司,公司说发了工资了,津贴要补差额后,把差额发给我,但是我是正常工作的.所以我想问有法律文件支持说我不休产假,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可以拿全额的津贴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二人武汉农村户口生育2胎,都是剖腹产而且间隔时间只有1年3个月。去年生小的的时候说2次剖腹产可以不结扎。今年说政策变了要结扎?有规定这种情况的一定要结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