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向居民额外收取施工费是否合理(正常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
通知 小区业主: 由于本小区上水主干线老化,现已出现渗漏,如不及时更换易 出现跑水事故。经与XX供水公司协商,须在XX 不行道和XX车行道各挖一个10米长, 0.8米宽,3.5米深沟安装更换入户管线。工程预算4万余元。因小区维修基金未全 圆交纳,尚不能启用。需要本小区住户平摊此费用,收
我所居住的小区只有门卫和一个专门收物业管理费的,小区有掉车的,有家中失盗的,并且晚上半夜经常院内人声喧哗车子鸣笛也无人管理,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失职,发生多起居民地下室门被撬、电动车被盗等事件,损失很大,但物业却不闻不问以是刑事案件已报给派出所为由拒绝任何赔偿,甚至连安抚和道歉都没有。对居民提出的合理建议置之不顾。居民不想再被愚弄啦,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就不卖给居民电,后来经过查询该物业公司的资质证在2010年4月已被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
业主拒绝办理入住,物业公司能否收取物业费。。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有住户七年来一直拒绝办理入住,因此,未曾交接钥匙。。物业费于一年前开始不支付。。想咨询。。物业费收取的依据是业主入住还是房产证的办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