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有个朋友在我家,我工作时他把我笔记本拿去以300元卖了,事后我找到他,他交代了事情并找到了买我电脑的人.我也报警备案了.当时双方都承认此事,拿我电脑这人也承认在我家拿的电脑,买方也承认是他买的了,可是买方以电脑卖给一个熟客了没有联系方式一时找不回,需要等遇到他人才能交出电脑.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总不能一直干等这吧,由于电脑的发票我没有了,警察这边却以我不能证明电脑是我的应付我说买电脑的这个人能追回电脑是最好的了然后送去派出所.不能追回也就认倒霉,难道偷东西的承认在我家拿的还不能证明是我的东西吗,还说我和拿我东西串通了骗人.我该怎么通过法律维护利益,有哪些法律规定对我的权益有帮助.
林某是会所的保安,当班期间偷出一批电脑要卖。于是电话给收垃圾的人去收购。由于收垃圾的人当天不在南宁,就联系赵某过去收。于是赵某叫上李某一起去。两人来到距离会所不远处收购了这批电脑。 买回来以后,李某再次电话问林某是否还有四台显示器要卖,林某电话中说有,李某就说你搬出来吧。林某说锁住了搬不出来,李某说
我给的卡 我给的密码 但是没经过我的同意 用了我的钱 算不算是盗窃?
您好 我朋友的包丢了 向我借银行卡 我本想借个他一个空卡 但是我拿错卡了 里面有3500元 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给用了 算不算是盗窃啊?
本人在网吧被盗手机一部 有监控 价值5388元 报警了 还做了笔录 在同晚相邻的3家网吧 都出现了这类偷盗 同2人作案 这种情况警察会立案调查吗?我怕警察不调查啊!!!!
被害人陈述与嫌疑人在通话时嫌疑人承认有过盗窃,但嫌疑人本人不供,这样的传来证据有多少证明力?
被害人家中在半个月内连续被盗,损失共计三千元,怀疑是A嫌疑人所为,于是被害人打电话要求A嫌疑人退赃,电话中A嫌疑人称有过三次在被害人家中盗窃的行为,但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后,A嫌疑人只承认盗窃一次,而盗窃数额仅价值200元。
朋友苹果手机教室被偷,大家未看到盗窃者偷的瞬间,但看到其慌忙出门,紧抱着包,还心虚回头看,这时发现放讲台的手机没了。出门追,盗窃者抱紧包快跑。所有人都怀疑是那个人偷的,没有摄像头,报警有用吗? 但是偷后那人很少出现,偶尔遇到,并且这里没有他的信息,是否建议自行查明其住处再报警?
我朋友入室盗窃两起,第一起200元,第二起被房主发现未遂,并被砍伤。经法医鉴定轻微伤3级,现取保候审。法院会怎么判,第一起已退赃,失主写了谅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