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前与农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租赁荒山荒坡合同,关于四至问题有不明白之处。所租赁的区域最南侧是公共行走的官道,中间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排水沟,排水沟北侧是我的院墙。合同中有三处标明分别:南至道边;南至河沟;南至河道7.5米以北挡土墙根。 请问我这个四至中的南侧到底是从哪里算起,河沟算我的承包范围吗?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你好,我父亲有一套农村住房,一直给我爷爷居住,父亲去世后,发现该套住房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土地使用证却变成我爷爷的名字。该套住房是父亲当时购买邻居的,购买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父亲的名字。后期不知何故土地使用证的名字却变成我爷爷的了。后到村委会去核查此事,村委会讲在九几年的时候村里是统一更换过一
我是双流县兴隆的,我们组上的土地被征用了,他们以2008年除权为界之前的可以分土地补偿款,之后的都没有.这样合理合法吗?
请问村里一块早年规划为路网而一直未正式征用的土地闲置多年,现在租给本人使用,合同却没有明确具体截止日期,该合同是否有效合法?农村闲置土地的最长租赁期限是否有限制规定?请尽快回复,谢谢。
你好刘律师,我是广东肇庆市的。我今年6月在村里租了一块闲置地,该土地之前已经规划为路网用地,村里租给我时合同上著明租期为直至国家或集体正式征用为止,并无明确截止日期。后来我听说农村的集体用地租期不得超过18年,因此,我想请问一下该合同是否可以判为无效合同?请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先说一下我家的背景:爸妈都是内蒙古突泉县永安乡的人,为了供我念书,在1994年就出外打工,一直到现在,农村的土地变更了好几次,家里人也没有回去过,现在爸妈的土地也不知道怎么办,听说是村里给承包出去了,当时村上说“回去种田就给分地”。爸妈为了我的学业也没有回去种地,时隔十几年,爸妈的土地该
各位律师好,目前打算在老家附近承包一块涉及多位村民的土地。这些土地均为村里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协议的,按照国家法律。农村承包土地30年政策不变,当前这批土地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尚余18年期限。如我从这些农民手里转包,是否只能签署不超过18年的承包协议(流转协议)? 针对这类情况涉及的土地,到期后如何续签呢
你好!我是辽宁省凌源市万元店镇热水汤的村民,我们村因为有温泉,现在有外地客商要承包开发温泉,我们的一等耕地被征占,一亩地给我们四万元,另外给8000元奖金。这合理吗?社会保障等问题都不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