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是这样的,品某答应房东付某给他筑一层平房,品某没空就让一朋友五某叫几个工人去干,五某就叫当地一个老师傅去.品某和房东也答应了,叫老师傅去叫几个工人,品某也自己叫几个去,其中有个老师傅介绍的工人又介绍了一个表弟商某来干活,商某在两米不到高的手脚架上摔下,(手脚架也没质量问题,)当时房东马上送商某到医院,并付了钱,后来又支付了些医药费,现在事过一年,原告商某控告老师傅赔偿,房东是连带责任,请问这个赔偿要谁负责呢?为什么要控老师傅,老师傅也没有承包这个工程,也是做一天拿一天的工资 问题是这个建房都不存在任何承包的协议,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问题补充: 房东不是把房子包给品某做的.品某没时间去,就经人介绍当地资历较深的老师傅去.于是品某对老师傅说"我没时间,我叫几个工人去,你也叫几个工人去,"于是品某介绍的工人和老师傅、师傅介绍过来的几个工人去干活,当时房东怕时间来不及,于是老师傅介绍的一个工人A介绍他的表弟来干活,那个表弟就出事故了(上面介绍的)耆师傅也没有包这个工程,只是一天做一天拿一天的工资。请问这个老师傅有没有责任?需要赔偿吗? 律师们请帮帮我。这个该如何。
我因为债务纠纷而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但是目前还未作出判决。在作出判决之前,我因公司业务要出国,不知道出国一事是否会受到该民事诉讼的影响。换句话说,这次民事诉讼会不会使我出境受到禁止?还有此次的民事诉讼(判决做出后),会不会对我日后的正常生活,如个人贷款、出国等事宜产生限制性影响?盼回复
2009年,被告房东将自建楼房发包给被告工头承建,之后被告工头雇佣原告砌砖头和粉刷,约定日薪100.2009年12月31日中午,原告在新房粉刷时三楼楼梯斜面时,从工作板上跌落后顺着三楼楼梯滚下,摔到二楼楼面,送至医院诊治,经CT检查发现原告脾破裂,后无法修补,遂切除,司法鉴定原告构成八级伤残,请问房东与工头各承担什么
你好,我是新疆阿克苏我的腿是别人故意撞断的被告人批捕三个月了 检察院把案子第一次反回公安局补充证据公安局补充完把案子有送到检察院他们把案子送来送去到现在没有给我赔付一毛钱我该怎么办 我要咨询因为被别人故意用车压断了腿,经医院检查左侧胫骨骨折,左侧下胫腓联合分离,现在还未康复,请问这属于轻伤还是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以下内容: 2004年由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其中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311926.70元,当时因被告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暂未执行,“裁定书”最后有说到根据(2004)闵刑初字第3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主文第七项中止执行,这一条究竟是什么意思?请问现已事隔六年我应如何向他
我们是桂林兴安县物资总公司的28名职工,总公司另外60名职工(含4名局领导),在改制时,先行把我们解除合同,暗地里却以88名职工的名义做出改制方案,向政府要了88名职工的安置费及购买优惠资产,政府同意。把资产给了物资总公司,总公司另外60名职工侵吞了政府所拨所有资产。我们28名职工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另外60名
因本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没有提到精神赔偿,被告咬掉我耳朵下垂,我己经是终生毁容,我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伤害损失吗? 要用什么程度要求精神赔偿?
各位法律专家:我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上班时间乘坐单位的车去办公事,被车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单位给了医疗费和工资,但没有给任何补偿,也没有上报工伤做工伤鉴定。上班一年后被单位无故辞退,没有给书面通知,聘用期间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各位法律专家,我应如何提出民事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赔偿依据什么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