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2011年4月,B家造房子需雇小工,农村一妇女A受雇到B家做小工,小工的工作是在B家三楼顶的墙上挑水泥,B家三楼顶墙上只做了简单的木板铺设,未在两边有任何防护,A脚下滑到从三楼顶墙上落至三楼地面,造成脊柱断裂,治疗结束后A记忆力精神大不如前,走路不稳,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总共花费医疗费3万多,目前两家是各出一半的医疗费。如果A要告B家主张医疗费用全部由B家出,还有护工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请问起诉胜算有多大?证据方面有一个双方协商签字的部分医疗费用协议,里面有事实的称述,另外当天还有很多人证。
请问,如果胜诉得到的额外赔偿大概有多少(包括医疗费、护工费(没有收据)、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我想看看是否有必要打官司。
农村妇女,40多岁,跟随村里的小建筑包工头给村里人家干建筑活。期间安装机器时支架不稳致机器着地,致使该妇女右手食指从第一关节处被砸烂,指甲和肉都没有了,到医院后将第一关节的骨头锯掉。 请问大概构成几级伤残?应该要求哪方面的赔偿?除医药费外,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后期生活带来的不便都大概需要索赔多少?
我爸在一个农村包工头手下干活,在给农村一户人家造房子时从三楼上摔下来,造成左脑外伤性脑梗,右半身瘫痪,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包工头只拿出了当时抢救的费用,跟他索要,不愿意再拿。请问这种情况下包工头是否承担所有责任?
我爸爸是从事瓦工行业,今年5月跟我爸爸一同干活的人从高处摔下致伤,当时并没有签订合同,我爸爸跟他之间是朋友,说好的哪有活干就相互喊着做,这次摔伤了他居然要求我爸爸赔偿他的医药费,说是我爸爸喊他做的,不然他不会受伤,我爸爸并没有包这项工程,多次调解无效后,没几天他的家人硬生生的把我爸爸从二楼拽下受伤。
我父亲28年前在北碚区某煤矿因工受伤(伤残为四级),当时未签证劳动合同,病好后依然在该煤矿上班,前两年该煤矿倒闭,但未进行赔偿。
本人在工作期间受伤,医药费用去4万多元,工作期间月工资在3500元左右,单位配合认定工伤,但是咨询律师说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更多的赔偿,现在就是想问说,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获得的赔偿有哪些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又能获得哪些赔偿,还有在工伤保险基金确定赔偿之后能否再进行诉讼,,问题有点多,烦请仔细回答
事件经过:今年4月份,在五金厂上班的时候,将左手无名指弄伤,现在已康复出院,刚做完鉴定快一个月了,伤残等级为10级,(无名指现在不能伸直,始终处于弯曲状态) 事件当前进展:社保局给出的结果赔偿7个月的基本工资2530*7=17710元,要求公司方赔偿4个月的基本工资2530*4=10120元 需要你的求助:1.整个赔偿是否完整,
您们好!我爸在2011年4月份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煤矿出了事故,鉴定工伤九级,我想知道是该怎么赔偿?最主要是想问赔偿费里所说的赔偿月份是按当事人的之前实际收入赔偿还是按湖南省矿工的一些标准赔偿,如果是,我想知道具体一个月是多少,谢谢!
我是在今年发生的上班路上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对方主责,但公司赔偿方面公司配合,现在我工伤认定书有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书也有了,上月通过劳动仲裁本来是说好了,但公司以还要回去想想为由没签字.仲裁没结果.去公司和他们商量他们就故意压你,把赔偿金额压的很低,我已经让了30%+他们就是不同意,完全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