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开了一家小私营企业,今年年检的时候,我是3月17号通过了网上年检,3月20号送到了工商所,6月30号之前送到了注册局,注册局要求我做环评,我在10月20号才把环评做完,拿到注册局去的时候,他们说我超期了,要罚款2万元,这事合理吗
因法人被工商部门拉入黑名单,导致名下本公司无法办理工商年检,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直至现在这边公司才通过工商年检,现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结果发现代码证过期了。咨询说要罚款,这合理吗
2010年底,因单位(农场)改制,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证(已注销;所有资产(包括土地)交由财政局下属一公司管理,但原来(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由于与新公司未达成共识,扯了一年多了,2012年中旬,租赁户的工商执照该年检,但政府出面叫不予年检,理由是必须按新公司的要求进行签订,农场原来所签的合同无效,现几十户
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过期超过了12天,也没有年检, 请问处罚8000元,合理吗?
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过期超过了12天,也没有年检, 请问处罚8000元,合理吗? 过期了就要按无照处理?那具体1天罚多少钱呢。这些工商知识我们也不懂得, 一做得不对就要罚款, 一罚就是几大千,我们做生意的容易吗?没分钱都是辛苦挣来的,工商部门还说我们犯法,我们一没抢二没偷靠自己的能力挣汗水钱,犯什么法了,平
4年都忘记去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但店一直开着,现在想办理,但是发生地陷,工商局已经停止办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