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由深圳一家公司投资兴建,现在公司的员工都是和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明年公司老板想让我们公司的员工和给我们投资的深圳公司签订,原因是深圳的保险缴费基数更低,请问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如若可以的话,该怎么样做才能规避劳动风险?
母公司用写委托书的方式委托子公司发放工资,这样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可取吗? 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异地,员工属于母公司,转调或派遣到子公司,员工保险由母公司缴纳。这种情况母公司写委托书委托子公司代为发放工资可取吗,从法律的角度而言
请问母公司持子公司90%的股权,子公司的运营资质可以变更为母公司的运营资质?
请问母公司持子公司90%的股权,子公司的运营资质可以变更为母公司的运营资质?变更申请时,子公司的人员劳动关系可以转为母公司的人员劳动关系。
子公司签的购买合同,发票可以开给母公司吗?如果能怎样做? 如果是母公司委托子公司去签的购买合同,子公司代母公司付款,然后发票开给母公司行不?为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