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退休人员,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等书面文件,用人单位以员工是退休人员并且没有合同为由称其随时可以辞退退休人员,这样的做法对吗?合法吗?法律上对于退休人员再就业方面有没有相应的救济手段呢?谢谢。
2010年2月6日早八点,我妈妈在工厂上班时出现意外,被车床绞断两只手指头(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以致现在右手中手指被截,无名指虽接上但手指溶指,没有任何活动能力,单位只负责了医药及住院费用(因为我妈是退休人员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请问:我妈妈能定几级残?应得到的补偿大概是多少? 劳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一:由于企业改制退休人员再就业后如果离职,单位是否应给补偿? 二:国家规定每个星期应休两天,而公司规定每个月耍大小星期(也就是大星期才能休两天,而小星期则只能休一天,未休这一天是否可向单位领取加班工资?
正式退休后 ,自行找到一份工作,现在工作的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还是必须通过法院立案?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我现在是一名退休再就业人员。在医院保洁工作4年被清退,有没有工资的补偿金.
我现在是一名退休再就业人员。在医院保洁工作4年被清退,有没有工资的补偿金.
企业没活,让职工在家听信有活就上,没活就歇着工资怎么算,当时没说。我现在离婚了带着孩子租房住,退休费一千多,交了房租没剩多钱。我找厂子要拖欠的工资,一直说没钱。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