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小区购房合同中规定不允许在楼顶安装太阳能,如果有几家私自安装了物业调节没有成功,同住一幢楼的其他业主(一幢楼共24户),是不是任何一个业主都可以独立起诉要求其拆除?我们为此居住在顶楼的三家提起诉讼,法院立案人员称需要其他的16家一起起诉才给立案,是否合理?如果不能单独一个人起诉,应该由谁主张?
立案人员不给立案如果合理,引用的是什么法律依据呢?
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司安排的证人证明我毁坏公司资料的证人,侵害我名誉,要求其赔偿
我公司告我毁坏公司资料,在公司找了3名证人作证,如证据不充分,和不真实,我是否可以以侵害名誉权,要求公司赔偿,要求3个证人赔偿?谢谢解答
五个业主违反购房合同规定在楼顶安装了太阳能,同住一幢楼的其他业主(一幢楼共24户),是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独立起诉要求其拆除?我们为此居住在顶楼的三家提起诉讼,法院立案人员称需要其他的16家一起起诉才给立案,是否合理?
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如果错过了,以单独的民事起诉,又由于被告人被关于不同的监狱,是否可以采取部分缺席审
原告***,在一天由于对方认错人,被无辜殴打,当时受到刀伤几处,采取马上报警的行动,后来警察由于在侦破另外的案情中审讯出了原告的案件,但是由于自身不是很了解法律,错过了刑事附带民事的机会,现在以民事起诉,经过4个月后法院说由于被告现在关在不同的监狱,不能继续进展案情,要中止案情,说等到最后一人放出来之后
本人是自然人,有人在网上散步经过修改不真实照片侮辱我的人格名誉,对我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使我寝食难安,精神受到巨大压力。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现在我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在整体租赁中是否可以少数服从多数而强迫不愿出租的业主让出公用部分?
律师你好:我们是一个拥有900业主的大商场,现在商场业主有在维权诉讼的,有要赶忙出租的,结果现在有商家来整体招商,在租赁合同中说:只要商场中的80%同意出租了。那么,这个商家就可以对整个商场进行统一装修(包括了不同意出租的也业主所共享的公用面积),请问:这样的逻辑可成立么?如果不成立,那么未签署租赁的业主
父亲(母亲部分已处理)的遗产是否可以根据情况分成几份来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截决?
因为家庭子女协商不成,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贴,补发工资等一直〔父亲去世已半年多,母亲十多年前早已去世了〕无法从父亲单位〈学校〉领取,现在单位同意继续保管,但是,如果发生遗失或失窃一切责任由子女承担。现在没有办法,作为一方子女我也只好签了字表示同意,请问好心律师,因为父亲的这笔财产无法保障安全,所以我是
父亲(母亲部分已处理)的遗产是否可以根据情况分成几份来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截决?
因为家庭子女协商不成,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贴,补发工资等一直〔父亲去世已半年多,母亲十多年前早已去世了〕无法从父亲单位〈学校〉领取,现在单位同意继续保管,但是,如果发生遗失或失窃一切责任由子女承担。现在没有办法,作为一方子女我也只好签了字表示同意,请问好心律师,因为父亲的这笔财产无法保障安全,所以我是
贷款人死亡,房产抵押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继承?是先继承还是先偿还贷款?银行能否起诉其家属(贷款人妻子
贷款人死亡,房产抵押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继承?是先继承还是先偿还贷款?银行能否起诉其家属(贷款人妻子)偿还贷款本息?其抵押的房产证是贷款人,但实为夫妻共有,且其妻子同意抵押,即抵押合同有效,其妻子能否成为被诉的主体?
我和我先生是从2010年12月15日认识的,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到2011年6月16日去办的结婚证,我家是两姊妹,我父母打算把我嫁出去,家里房子留给弟弟,而当我跟这个男的结婚前这个男的喊我家拿出30000元给我们作为以后做生意,还说叫我把我家房子写成他的名字,当时由于这个情况我犹豫了这个婚姻,后来我先生给我解释了很多,
我父亲仲裁后,对仲裁的结果不服,需要起诉到法院.请问,在起诉时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请问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有法官告诉我父亲,他说我父亲的劳动争议的请求必须要经过仲裁之后,才能够向法院起诉.而实际情况是我父亲的请求都已经经过仲裁过而不服判决的,只不过原先算赔偿金额的时候,未算正确,所以这次起诉就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