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月二号于天津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扣。今天是二十六号了还不下责任认定啊?我正常直行绿灯通过路口,路口有监控。摩托车突然左转切入我道造成事故,真的这么难判定责任吗?对方一人受伤,骨折已经出院,我的车还在高价停车场养伤,什么时候能提车啊?
我2010年4月28日骑摩托车直行超车,前面一摩托车后座绑了一挑箩筐,里面装着货物,已把转向灯遮住,使我未看见转向灯,他突然左转弯,我无法刹车乃至造成我把驾驶员左腿闯成骨折,交警出现场,被闯人员没有驾驶执照,我有驾驶执照并已入保,,我现在已交了10800元在医院医治伤者,无能力再承担费用了,现在责任认定也没下来,请问现在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机动车承担多少呢?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的话,机动车最少会承担百分之60的赔偿吗?会不会少于百分之60呢?谢谢
请问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是先到交警部门调节?还是可以直接诉讼?事故出事时间是2010年8月30号,伤者出院时间是2010年9月13号?请问律师诉讼有效期时间到2011年9月?称为一年内诉讼期限?对吗???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2011年6月17号我驾驶江苏牌货车(四轴空车)在桑植县小溪口(上下是弯道,弯道间距离约300米,中间是虚线)超一江西牌满载货车(车货总重35吨)当车超到江西车中间时(距前方弯道大约150米),弯道处驶来一湖南车(二车相距约150米),这时江苏车和湖南车均制动减速,而江西车由于惯性,继续前行大约20米(此时江西车尾与江苏车头相距大约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