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的同事找到我,请求我为他的朋友担保小额贷款,三万元,两年还清,同事承诺我只负责担保,不用我偿还。我出于帮忙的原因答应了其请求,但是我同事的这个朋友我不认识,所以我跟我同事签定了一份还款协议内容大意是:由我为我这个同事的朋友担保这个小额贷款,如到期此款未能按时偿还,则我不负责偿还此贷款,由我这个同事偿还贷款和涉及的相关费用。此贷款到今年8月份到期,贷款人以重大疾病为由拒绝还钱,请问:1、我和同事签订的这份协议有无法律效力。2、如果我起诉贷款人,但是她一无所有,强制执行困难,我作为担保人的利益如何维护。3、如果我起诉我的同事,只靠这份还款协议可以吗?4、如果我以担保人有重大误解实施担保为由起诉(贷款人申请贷款时就有重大疾病),可以吗
现在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说不清楚贷款一事,相关贷款手续没有签字,说都是伪造的,但是我在工商、税务部门已经查明,贷款期间他经营的场所全都是在正常营业当中,(说明一下,实际用款人不是申请人名,用款人在贷款未到期间死亡,相关手续也都是由他办理的)贷款到期之后,申请人就把店出兑了,说从来没有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一个小额贷款担保中,三个担保人同时为一个债务人担保,债务人在公司破产后死亡,担保期内债务未偿还清楚,那么,三个担保人应履行什么义务,偿还份额应如何分配,是平均分配么?假若银行起诉,能否把三个担保人作为一个整体起诉。假若只能起诉一位担保人,那么被起诉的担保人应具备什么样的资格?
我父亲是一名教师,两年前替人在银行用自己工资卡担保贷款三万,不过贷款人和用钱的人不是一个,用钱的是刁某,贷款人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今年5月7号到期,用钱的人不想还贷款,虽然现在银行还没起诉,但是我父亲不想替他还这个贷款,想解除担保关系。 请问,现在我父亲可不可以起诉贷款人,解除担保关系,让银行找贷款人
我父亲是农村一名教师,两年前替刁某在银行担保贷款三万,一开始期限是一年,后来到期后又延长一年,总共两年,今年5月7号到期,这其中有些隐情: 刁某曾经有过信用不良记录,当初去银行贷款,银行没法带给他。但是银行的负责人在了解他的信用的情况下,给他出主意,让他找他儿子,以他儿子的名义贷款。所以他就将他带到银
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让提供的这些资料 如果是骗子的话会对我有什么损害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申请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年限: 申请贷款用途:
朋友买房子,想要用我的工资证明贷款;我是一名县级医院医生; 1)如果对方还不上,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对方还不上,是不是银行可以直接拍卖对方的房子来还款而对我没有影响呢? 2)我还想自己买车,需要贷款,如果我帮助对方担保了,对这个有没有影响。 非常期待您的回答
现企业已停止生产经营,未申请破产。 经营时曾通过担保公司向农村信用社获得一笔抵押贷款(设备抵押)50万元,因经营亏本,本公司无法履行偿还义务. 担保公司已电话催过好几次,让我们过去处理,从法律角度,如何与担保公司处理!? 法人,及股东需要承担哪些连带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