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正准备跟老公离婚。两人结婚十年,女方39岁,男方大概四十多岁。由于身体原因,无子女。现老公以性格不合,要求离婚,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现女方得知男方已经有了外遇,男方也已经口头承认。请问,女方可以要求再多分财产吗?大概可以按照多少的比例来分割财产。如果男方不同意给女方多分配财产,女方可以起诉吗?如果起诉的话,要女方提供男方出轨的证据吗?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谈话录音可以吗? 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您好,去年我一个朋友说让我拿2万块钱和他做生意,没有合同也没有字据。到现在一年多了,每次打电话都说过几天就给,我和他的对话都有录音,里面可以很清楚的听到他拿了我2万块钱,说什么时候给我,给多少钱。现在电话不接我的。请问我可以去报警吗?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那2万块钱我有转帐凭证。。。
一个他人银行信用纠纷,银行法办处打电话给我,但未说明是法办处,只是告知是中信银行员工咨询某人情况,由于靓女声音甜美多聊了几句才突然感悟到可能有录音,追问中才确定被录音了。请问在不知道录音行为存在的情况下所说的话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我一在要求对方不能公开谈话内容,对方是否有义务保密呢?这事我很气愤,如
律师你好,我在2007年8月因为赌博借侯遂正九万元给他打了个十万元的借条借条,借条上在我违反我的主观意愿下还表明是做生意借的。当时是侯遂正开的赌场,借条上也没说利息,也没说啥时还。过了两个多月也就是2007年的十月份他向我要钱时我没钱,候遂正的一个好朋友也就是他的合伙开赌场的一个人叫薛陆娃替我还了五万元。当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打工的司机,在09年9月我出车在广州发生交通事故,地点在外地,当时发生事故后我打电话给公司,赔付对方壹万伍仟元钱。公司汇款壹万伍仟元钱到我银行卡上!我把交通事故处理完回公司报销结账,公司扣我壹万伍仟元钱说。我现在手上没有扣钱的凭证,只有找老板要钱的电话录音!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依据吗
我看见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65条说:“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提交了录音录像资料后,难道还需要再提供证据来证明录音录像来证明下列: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
我男友因向民间借贷借了一万人民币,我做的借款人.男友做担保人.因为一直资金有问题.周转不到.对方叫我跟他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欠条,说总数些一晚叁仟,带上利息的,当时因为自己的大意,没有问他要取旧的那份欠条.现在对方向法院起诉我,起诉是起诉2份的钱,一共2万3.对方在电话里也说明.在我们开庭前.能把1万3还上.就当没有这回